離婚后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技巧
離婚后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技巧
可以爭取,但得看你是否長期與孩子相處,得有撫養的既定事實,你想撫養孩子也得看看你有沒有一定的存款,有沒有幫你照顧孩子的人,照顧孩子不是一句話,孩子是人,不是小動物給口吃的就可以,他需要愛,需要你的愛。
退一步講,只有錢的情況下,如果不需要你工作,家里有存款,你可以爭取撫養權,全心照顧孩子,給他足夠的愛,可現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又有幾個人真正有這樣的條件,又有幾個人能做到?如果沒存款的情況下,你必須出去工作,你有照顧孩子的人嘛?別告訴我,你想說,我可以自己承擔,孩子生病住院,又哭又鬧的時候,你能陪在他身邊嗎?領導要的是工作效率和結果,你要的是錢,就這么簡單粗暴,這是交換,工作和孩子難兩全的情況下,你會怎么樣?照顧孩子?沒工作你拿什么養孩子?只要工作?孩子一聲聲的叫媽媽的時候,你不在身邊,你心不疼嗎?兩者相害取其輕,如果你有錢有閑或者你有照顧孩子的人,我建議你爭取撫養權,因為母愛是無法取代的,如果,你沒錢沒閑還沒人,那我建議你還是把孩子給能照顧他的人,你放開他,我知道你很疼,知道你很不舍,但記住了,這并不證明你不愛他。
總而言之,請做出對孩子最有利的判斷,你有了能吃飽肚子的面包,才能有一資格對孩子說我愛你,有的人說,我選擇孩子只因為我是這個孩子的媽,可我想說,就因為你是他的媽,你才要衡量好孩子跟著你是會開心快樂,還是會衣食無著,如果你基本溫飽都沒辦法解決,又怎么給孩子一個好的未來,愛,不只是一腔熱血,你要冷靜,至于說,難找下家,或許有的人,會有這個想法,但被傷的徹底的人,又有幾個敢真正的再輕而易舉的交出心去?但孩子才是一個母親心里最深的牽掛。
就像有句話說的,對不起,我愛你。
有的人曾說,是緣分讓我們走到一起,朋友也好,親人也好,父母子女都是我們的緣,如果,他是你的孩子,不管你們離多遠,他仍會回來找你,如果他不是你的孩子,就算你們再近,也會感覺孤獨無助。
對于撫養權,請你理性的分情況而定,為了你的孩子。
感謝邀請:關于這個問題,我的意見是,社會從母系社會,轉到父系社會,是進步,在雙方都要或不要的情況下,應當是父親負責應歸父親,因為孩子在中國,孩子都從父姓。若男方不要,女方要,可判女方。男方應付撫養費。
緣斷不代表情斷,情斷不代表緣絕。
離婚之后找個女朋友,她要求男方不要和前妻,爭奪撫養權此心情不難理解。
1,是婚后倆個人可以不受,任何拖累自由自在,可以生一個自己的孩子。
2,她不想一結婚,就當孩子的后媽,說實在話,后媽確實很難當,弄不好孩子會記仇一輩子,會發生很多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3,孩子畢竟有親生母親在,會在倆個媽中作比較,總久自己親媽好。
4,不帶男方孩子來,難得來父親家,后媽對孩子各方面好,客客氣氣孩子反而對后媽有好感。
她不讓丈夫爭奪孩子撫養權,雖然自私了點,但不能說她一點沒有道理。
孩子的撫養權,本來就是偏向于給女方的。在這個的基礎上,考慮以下因素:
1、孩子的年齡(2歲以內基本給女方,8歲以上聽孩子的意見);
2、孩子之前的撫養狀況(由誰撫養的);
3、孩子的生活、學習環境(平時居住在哪邊,幼兒園學校離誰的家近);
4、男女雙方經濟狀況、教育程度;
5、男女雙方有無劣跡。
基本都是一些客觀的情況。
除此之外,肯定是有其他辦法的,但不提倡,也不能公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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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在撫養期失職,沒有撫養好孩子,讓孩子的生存、身體、學習受到影響,或因女方在撫養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男方有權向法院提起申訴重新奪回撫養權!謝謝邀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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