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
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
樓主是不是想錢想瘋了,夫妻間出軌要求精神賠償,我從沒看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除非有重大隱情,或者被人霸占,造成有形或無形的生命后果,否則是癡人說夢話!
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
1、自然人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遭受非法侵害的。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
3、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的。
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A、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B、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C、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5、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的。
能否在交通事故中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主要考慮的因素是傷者的傷情,肇事方過錯程度以及肇事方的支付能力。
一般來講,在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受傷嚴重經鑒定構成傷殘等級,并且肇事方承擔責任比較大(同責以上),可以適當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以造成受害者死亡或一級傷殘,肇事方全部責任為例,一般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到五萬元,如果賠償責任主體是單位,精神損害撫慰金可適當增加三到五倍。
以此為大概的標準,其他情況精神損害撫慰金可以進行折算。例如,肇事方主要責任的可按上述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十級傷殘的再乘以百分之十,以此類推。
謝謝邀請!
不可以,在工傷保險待遇中沒有精神損失費一說。工傷后的補償項目如: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根據樓主的提問,您可以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鑒定或者勞動仲裁,但是國家規定沒有精神賠償費這一說法。但是您可以通過工會組織和單位職工代表組織,要求申請困難補助,或者單位領導組織職工為您捐款解決當前實際困難。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