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匯繳和補繳區別
公積金匯繳和補繳區別
1、住房公積金匯繳是指單位為其所屬職工代扣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務。住房公積金匯繳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單位賬戶需確保每月16日至月底前留存足額的資金。也可采用送繳方式,單位應于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2、單位發生人員變更的,應先提供《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完成職工個人賬戶開戶、封存、啟封變更后,再進行匯繳,確保實際匯繳金額與系統記錄金額一致。
3、住房公積金補繳是指單位繳納未繳、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欠繳、少繳住房公積金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匯繳是指單位按時足額為其所屬職工代扣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務。單位應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匯繳到中直分中心。待資金到賬后,中直分中心將相應資金分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2、住房公積金補繳是指單位為職工繳納緩繳、應繳未繳及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集體補繳當前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按匯繳業務程序辦理;集體補繳以前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按補繳業務程序辦理。具體辦理方法見圖片
以北京為例,一般公積金會在每個月的5-25號扣繳當月的公積金,這就是正常的匯繳。
如果你在上一家單位離職之后,沒有立即找到下一家單位,就會造成公積金斷繳,然后終于找到下一家單位的時候,原則上下一家單位只會給你把公積金從入職時間算起去繳納,但是如果你希望單位幫你補繳斷檔的公積金,那么單位會幫你把斷繳的公積金補上,這就是公積金的補繳。
不過在會計做賬上,正常的公積金匯繳,和上述情況下的補繳還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匯繳,公司承擔的部分會記錄到應付職工薪酬里,個人承擔的部分,會記錄到其他應收款。而補繳情況下,公司是不會替你去承擔費用的,公積金所有的費用都由你個人承擔,所以記賬時候,所有的補繳的金額都將記錄到其他應收款里。
公積金補交的流程: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并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登記完成后,中心柜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托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后,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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