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應做哪些訴前準備?作者認為:起訴離婚的訴前準備工作有很多,其主要內容便是起訴材料的準備: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應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副本。原告在遞交離婚起訴狀的同時,應同時提交原、被告身份證明材料、與被告之間存在合法婚姻關系的證明、子女出生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材料等等。凡是能支持當事人訴訟請求及事實主張的一切證據材料均應在起訴之前準備好。
除此之外,如果當事人需要委托律師,還需在起訴之前和律師辦理好委托手續,謀劃起訴策略;準備好訴訟費、擔保費等,做好訴訟的物質保障。
附: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零九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一十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提交身份證、起訴狀、訴訟請求所根據的證據材料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應符合的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是公民的,應出示身份證,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離婚案件還應提交結婚證,遺失結婚證的,必須由有關機關出具婚姻情況證書。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企業代碼證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委托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關于證明材料
提交與案件有關的票據、信函、文件、證書、證明、合同、鑒定結論、借據、字據等。必須出示證據原件,同時提交證據復印件。1、當事人一方是公民,應記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郵編和聯系電話;當事人一方是法人,應記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郵編和聯系電話;2、訴說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4、當事人的住所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分別寫明。
常見案件的基本證據材料:(1)借款合同及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借款合同;借款借據;擔保合同;付款憑證;還款憑證;欠條;催款通知書等。(2)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買賣合同及有關合同變更、解除協議、傳真件;送貨單或提貨單;付款憑證、證明拖欠貨款的結算單、對賬單、欠條、還款計劃;收貨人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及文件;發生違約和造成損失的證據材料等。(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圖紙;工程進度表;工程質量發生變化的簽證單和圖紙;工程款預算審核文件;工程款撥付憑證;施工許可證和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單位的資質級別證明等。(4)離婚糾紛案件:結婚證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證明婚姻關系破裂或雙方發生矛盾的證明材料;夫妻共同財產清單;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夫妻雙方對外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等。(5)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部門出具的調解終結書;醫藥費、交通費等發票;財產損失方面的其他證明材料;傷殘評定的證明材料等。(6)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的送達回證;勞動合同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及福利待遇的證明材料;工傷認定書;傷殘評定的證明材料等。
您好,這里是,感謝邀請。
1、起訴書原件一份,并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供副本。
2、原告為單位: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一份。
原告為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人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被告工商登記信息查詢一份。
5、提交相關證據材料,份數與起訴書相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材料“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