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禁駕開車辦法
5年前譚某因為醉駕被吊銷駕照,好不容易等到今年禁駕期滿,重新學習拿到新駕照,可實習期還沒有過,又因為醉駕被交巡警查獲,還未焐熱的駕照又將被直接注銷。
目前,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中,全面“圍堵”酒駕毒駕失駕等違法行為,行動開展以來,交巡警支隊共開展20余次午查夜查行動,出動警力400余人次,檢查車輛7000余輛次,查獲酒駕70余起。
現場 :時隔5年再次醉駕,剛領的駕證又將被吊銷
11月26日21時許,正在百安壩轄區縱二路路口設卡檢查的交巡警支隊龍駒公巡大隊民警發現一輛牌照為渝D7K***黑色越野車飛馳駛入路口后突然減速,行駛軌跡可疑,民警立即對該車輛采取措施,展開盤查。
在詢問中,一股濃烈的酒氣赴鼻而來,民警立即對駕駛員譚某進行了呼氣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58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對譚某進行了血樣抽取,進一步鑒定。
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原來譚某在2013年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今年禁駕期滿后才剛剛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還在實習期內。而現在,還未焐熱的駕照又將被吊銷。
經調查,當晚,譚某開車到五橋與朋友吃飯,席間朋友盛情難卻,譚某便喝了酒。然而,受過處罰的譚某并沒有吸取教訓,竟然又酒駕開車回家。結果剛開出一公里多被交巡警逮了一個正著。
民警問:“酒后不能開車,你為何還要明知故犯呢?”譚某說:“當時我覺得沒有喝多,再加上離家近,就心存僥幸開車上路了。”
目前,譚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縱深 :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圍堵”酒駕毒駕
近日,為全面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按照上級要求,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百日專項整治行動,查酒駕更是重點整治之一。
行動開展以來,交巡警支隊共開展20次午查夜查行動,出動警力400余人次,檢查車輛7000余輛次,查獲酒駕70余起。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交巡警將把進出城主要通道、城區道路、娛樂場所周邊道路作為整治重點路段,輻射延伸至城鄉結合部、農村道路;把易發酒后駕駛的19時至次日凌晨2時作為整治重點時段,輻射延伸至13時至15時,重點查緝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交巡警將日常夜查與集中統一行動相結合、農村與城區異地用警等模式,多舉措、出重拳、零容忍、嚴執法,全面“圍堵”酒駕毒駕失駕等違法行為,確保整治無盲區、無空白。
根據目前的法律法規,對醉駕的處罰尺度越來越重,沒有辦法提前解決掉被禁駕。只能等從駕駛證的吊銷日開始到五年后,才可以重新報名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重新獲得駕駛資格。需要從考駕駛證的科目一到科目四進行考試,都考試完成并且合格后,才可以拿到新的的駕駛證,不可以直接申請恢復駕駛證的。
而且也沒有人提前辦理成功過,找相關的關系也是不可以,因為醉駕屬于屬于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是需要記錄到檔案里面的,會一直記錄在相關的違法系統里面的。如果有人說有專業的辦法處理醉駕,那么一定是騙子,很多醉駕的駕駛人就是因為相信種類的謊言,被騙取了幾萬塊到幾十萬的都有,不要再信息這類的事情了。
可以消除醉駕案底嗎?
醉駕的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會永遠保留在個人信息里面,因為醉駕是需要犯罪行為,與搶劫罪、強奸罪等違法犯罪行為是一樣的違法行為,所以是不可以消除的。而且醉駕的判罰是需要經過交警系統、檢察院系統、人民法院系統三個地方都會留有卷宗記錄,都會有相關的案件記錄,想要消除是根本不可能的。
五年禁駕開車辦法,是不存在的。
關于“五年禁駕開車辦法”小編已經為大家介紹完了,提醒大家,酒駕查緝不是階段性工作,在集中行動外,查處酒駕也是交巡警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并已形成常態!為了你和你的家人請記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