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需要幾個見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當中沒有規定公證遺囑需要有見證人,以公證方式立遺囑的話,公證機構的公證員就是見證人,除了公證員之外還會有其他的工作人員,在遺囑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公證書就能證明遺囑的法律效力。
一、公證遺囑需要幾個見證人?
公證遺囑不需要有見證人,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二、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本人身份的說明
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托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
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系,如有任何利害關系應注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后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范。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
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愿, 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4、本人財產的說明
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5、本人保險的說明
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
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8、簽名及日期。
口頭遺囑,代書遺囑和錄音遺囑才需要有見證人,至于公證遺囑的話,可以說給遺囑辦理公證的這些公證人員本來就是見證人,相較于其他的訂立遺囑的方法,公證遺囑的法律效率是最高的,多份遺囑有沖突的,以公證的這份遺囑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