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能直接過戶嗎
公證遺囑能直接過戶嗎
您好!首先明確一下,遺囑和繼承是兩回事,兩者的作用、流程、發生時間段都不同。目前各個地區的實施情況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必須要先去公證處完成繼承權公證書、或去法院開局《法院判決書》,進行房產過戶。
2、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但是可以完成相關證明手續后,進行房產過戶。
3、不動產交易大廳承認公證遺囑,遺囑受益人可以直接憑公證遺囑進行房產過戶。
第一,遺囑和繼承是兩回事
1、從流程上,遺囑是在人生前完成的;繼承是在遺囑人死亡/遺囑生效之后,由其繼承人完成的。
2、從作用上,遺囑的作用是確認遺囑人對財產的分配意愿,保證老人想把財產給誰就能給到誰。繼承的作用是確認每個人應該擁有的繼承權。
第二,繼承過戶的3種方式
1、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必須要先去公證處完成繼承權公證書、或去法院開局《法院判決書》,進行房產過戶。
詳細說一下公證繼承,主要針對沒有爭議的繼承,一般都在公證處辦理,并憑公證處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進行資產過戶。必須做到人全到場、資料齊全、且分配方式意見一致。
1)資料包括以下
2)人包括所有在世的繼承人和遺囑受益人都要到公證現場。但如果有放棄繼承的繼承人因為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話,可以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這樣現場只需攜帶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就可以了。
3)分配意見一致。所有人在現場表示放棄繼承、接受繼承及其份額。
2、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但是可以完成相關證明手續后,進行房產過戶。
這種方式其實和第一種病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將上述所有的材料、流程搬到不動產交易中心,所以雖然適用于很多地方,但真正辦成的不多。
3、不動產交易大廳承認公證遺囑,遺囑受益人可以直接憑公證遺囑進行房產過戶。
這種方式最簡單,但根據了解這種模式的普及程度并不高。題主可以嘗試一下。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公證遺囑效力高于口頭遺囑、書面遺囑、錄音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后,繼承人沒有其他被剝奪繼承權的法定情況,可以拿著公證遺囑和房產證,到房管部門進行房產過戶。
對于這個問題,首先要看遺囑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繼承人是否認可這份遺囑。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遺囑,并且遺囑有效的情況下,財產按照遺囑約定的內容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所有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
所以此時如果一個人拿出遺囑說所有的財產都歸自己,如果其他繼承人對此沒有異議,那么幾個繼承人只需到公證處辦理一個繼承公證手續,然后拿著遺囑到房管局去過戶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繼承人不認可遺囑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來進行確認遺囑的效力,同時確認遺產的歸屬,那么這時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
如果法院判決遺囑有效,那么遺產依然按照遺囑的約定進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遺囑全部或者部分無效的部分,無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所有的繼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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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囑公證不可以直接過戶。原因如下:
1、遺囑公證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銷,以最后一份遺囑為準,僅一份遺囑公證要求過戶,房屋登記部門不能判斷是否最終的遺囑。
2、遺囑受益人需要拿著遺囑公證到公證處申請繼承,公證人員詢問了全部繼承人手中是否還有其他遺囑,以確定受益人所持遺囑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37條規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遺囑本來就沒有強制公證的要求,個人親筆書寫的遺囑也是有效的,但是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更高,更加不容易推翻而已。但是有了有效的遺囑,并不是說直接到房管部門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而是必須通過兩種方式,要么通過公證處辦理一個繼承公證,要么通過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過戶也就是說,有效的遺囑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選擇過戶方式,要么公證辦理過戶,還是通過法院訴訟辦理過戶,這么說,你明白了吧?
您好!如果父母已經有公證遺囑,仍需要過戶。公證遺囑只是確定未來的遺產分配方式,(而公證的形式只是在效力方面由國家司法機構進行背書),但并不代表繼承人就擁有了遺產的產權,房產必須過戶后才能在法律上確認“房產的產權歸屬繼承人”。
第一,確認可過戶的份額。
首先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那么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父親和母親各擁有一半的房屋產權。又因為遺囑是處置未來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必須要父母同時訂立遺囑將各自的份額給到同一個人,這樣才能保證將房子完全過戶給某人。如果只是分配了一部分,比如只有父親將自己的份額給到題主,那么父親過世后,房產將會是題主和母親共有的狀態。
第二,過戶時間與方式
過戶時間:既然是通過遺囑的方式將房產給孩子繼承,那么房子只能在父母過世后才可以過戶。
過戶方式:
(1)繼承權公證:如果所有法定繼承人均同意對遺囑的分配方式,則可以通過繼承權公證的方式辦理。所有法定繼承人開具相關材料,一同前往公證處表示接受遺產、或放棄遺產,由公證員出具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可憑公證書進行財產過戶。
(2)訴訟繼承:如果所有法定繼承人均同意對遺囑的分配方式,則只能通過提請訴訟的方式確認遺產分配方式,由法院出具判決書,繼承人可憑判決書進行財產過戶。
但通常情況下,因為公證遺囑的有效性背書,大多數情況下,法院均會判決“依據公證遺囑執行”,但是實際過程中,也有公證遺囑無效的案例。
(3)直接過戶:有部分地區,可以憑公證遺囑直接至不動產交易大廳進行房產過戶。
第三,其他特殊情況
如果父母在世時,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其他人、或者決定贈與給其他人、并完成了贈與公證,那么就會產生“遺囑標的物滅失”的情況,遺囑將自動作廢,也就無法在進行過戶了。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可以選擇不辦理繼承公證,直接繼承過戶住房。需要繼承人持公證的遺囑,死者死亡證明,死者婚姻狀況證明,繼承人和死者親屬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死者名義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由繼承人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住房繼承過戶。
有公證遺囑,是不能過戶的,還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有繼承權公證書后,才能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
有遺囑的辦理房產”繼承權公證書“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特別提醒:
為了促進財產流轉,充分利用財產,不讓財產承受人躺在權利上睡覺,國家對遺產承受人繼承權利的保護期限作了一定的規制,表現在: 第一,對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期限作了規制。《繼承法》 第25條第2款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對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法院保護的期限作了規制。《繼承法》第3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第三,如果受遺贈人在法定時間內不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其繼承權就不再受法律保護;如果遺產承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繼承權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間起訴,就喪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的權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證遺囑能直接過戶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