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派出所怎么算有案底
一般是刑事案件,才留下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
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但上述兩樣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后,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因此,被行政拘留,對今后生活,不會有啥影響。
1、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終確認違法犯罪屬實就會留下案底,無論是否受到實際處罰都會有案底的。
2、案底不同得到的處罰也不同,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行政處罰,一般的罰款拘留的話,對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
(2)如果是吸毒而拘留或強戒的話,那么,信息將會在全國禁毒系統錄入,當去到外地,如果是住旅館的話,當地一般都會有報警系統要求當地派出所對你進行排查。
(3)如果是勞動教養或者收容教育,那么除了出國及轉戶之外,其他的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3、查詢自己在公安局是否有案底應當本人持有效證件去公安機關查詢
刑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1、行政處罰并不進入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
2、治安處罰法的警告、拘留、罰款都屬于行政處罰!不記錄檔案
3、行政處罰只會在當局保留,而且在當事人喪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訴訟的請求權之后,這些記錄都可以不必保留。
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記錄,又稱為”前科”。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個人的刑事犯罪記錄,存于當地或上至國家級的檔案中,是自然人的歷史另類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