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結婚證的條件
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手續(xù):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并在“監(jiān)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nèi)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nèi)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nèi)給予批準,并印發(fā)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并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nèi)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并收回。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只有一種婚姻是可以撤銷的,那就是脅迫結婚的婚姻。所謂脅迫,是指非法地以將要使他人產(chǎn)生損害或者以直接對他人實施損害相威脅,是某人產(chǎn)生恐懼或者因受到損害而結婚。那么撤銷結婚證的條件有哪些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撤銷結婚證的條件有哪些
在中國,情侶領取結婚證的真正意義就是保障夫妻的共有財產(chǎn)權,一般情況下,結婚證是不可以撤銷的。因為撤銷結婚證就意味著就出了婚姻關系,而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只有受脅迫而結婚的才有撤銷婚姻關系的權利。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如果想離婚,應該達到離婚的條件,即感情完全破裂,或者存在以上可以撤銷的情形。
撤銷結婚證的條件有哪些
二、撤銷結婚證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經(jīng)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二是由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婚姻。由受脅迫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所謂“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chǎn)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撤銷結婚證的條件有哪些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nèi)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