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協議離婚,能離成嗎?
相信題主一定遇到了離婚難的問題,通常而言,離婚在我國有兩種方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男女雙方其中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外一方不同意,可以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需要注意的是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以及相應的證據材料。法院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內,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即使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也會先進行調解前置程序,第1次起訴離婚,通常而言不會判決離婚,等到6個月后,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再次離婚訴訟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大大的增加了。
哪些情形可以一次性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一般情況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第1次不會輕易判離,但具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定離婚條件有哪些相應的證據?
常見的分居的證據有:
一方在外居住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分居的文書、雙方交流往來中的聊天記錄。
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離婚屬于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如果是第1次起訴離婚,又不符合上述法定離婚的條件,對方又堅持不肯離婚,那么你就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因為法院第1次離婚不出現法定情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結合問題分析
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協議離婚,能離成嗎?
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自由,離婚也是自由的。因此離婚是肯定可以離掉的。只不過這個過程會稍微曲折一點。一定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男方故意拖著不肯離婚,首先你可以與其好好的協商調解解決。如果協商調解不成,去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當然根據上面所說的第1次訴訟,在對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是判決不了離婚的。只有等判決生效后6個月才能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種情形下判決離婚的概率就變大了。如果第2次判決還是不準離婚,再等6個月還可以再次起訴離婚。所以說離婚肯定是可以離掉的,但過程可能會稍微繁瑣一點。
謝謝邀請:
一、男方不同意離婚時,女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會依法受理登記立案。
二、女方提出離婚的理由審查:
(一)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1、男方有勞動能力,有固定工作和工資收入期間;女方不負有承擔男方生活費的義務。
2、女方有勞動能力,有固定工作和工資收入期間;男方也不負有承擔女方生活費的義務。
3、男方有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沒有工資收入期間;女方承擔支付男方生活費的義務。
4、女方懷孕生育子女給子女哺乳無法外出工作,沒有工資收入期間;男方承擔支付女方生活費的義務。
二、父母負有給付子女撫養費的義務。
(一)奶奶自己墊錢撫養孫子,等同保育院阿姨幫帶幼兒。父母欠交保育院的教育費,應當由父與母各自按月付清兒子的撫養費。
1、老公是奶奶生育的,老公負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兒子無錢養孫子,奶奶有義務代付款,孫子歸老公所有了。撫養權優先歸男方。
2、女方要求離婚,不愿當奶奶的媳婦了,又不愿歸還奶奶代媳婦支付孫子的撫養費;外公外婆也沒有代女兒還錢給親家母,女方家族的半個外甥股權賣斷給男方家了。有什么資格爭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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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9日19時50分補充
網友表示【謝謝回答!如果女方愿意把撫養權給男方,男方仍然不同意離婚,起訴離婚的話,他也不出庭怎么辦?男方沒有承擔家庭責任反而多次像女方要錢,并且出軌女性。如此,第一次起訴的話能否判決離婚呢】?
回復:
您應當學會掌握法律主動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姻期間,一方有重婚、婚外非法同居行為,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您應當提供男方婚內出軌的確鑿證據,做為起訴離婚的合法理由。就不存在“男方仍然不同意離婚,”導致人民法院無法審理案件的困難了。“起訴離婚的話,他也不出庭怎么辦?”男方無正當理由不出庭,人民法院有權做缺席判決。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離婚時,一方有嚴重過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少分或不分。
(一)您應當主動把撫養兒子的撫養費交給奶奶開支,爭取婆婆對您的理解和支持。您欠付兒子的撫養費,必需在起訴離婚前,如數補交清給家婆;才能獲得婚姻期間的家庭財產支配權。
(二)起訴離婚時,申請法院判決:兒子的撫養權歸您行使;您把兒子交給他奶奶代為監護。這樣,男方沒有支付過兒子撫養費給母親開支,無權動用您前婆婆監管的家庭財產。
(二)男方已出軌,您順水推舟,把男方趕到“小三”家住。您與前夫婚姻期間居住的房地產,由法院判給您所有。您再安排給兒子和兒子的奶奶共同住。這樣,您就是“離婚不離家”的“夫人”。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
1、初婚時,您以未婚妻身份說:一個丈夫一個妻子。男方未婚夫同意了,一起去領《結婚證》。
2、現在,男方出軌,違反“一個丈夫一個妻子”的承諾,涉嫌[重婚罪]。您必需堅守“一個丈夫一個妻子”法律。您起訴離婚后,前夫與“小三”才能實現“一個丈夫一個妻子”。
3、您再使舊法新招:“一個夫人一個妻子”。您當“夫人”坐正堂當家作主!讓位“小三”當“妻子”。當年,張學良先娶原配“于鳳至”;后來,張學良又與“趙四”勾搭;“于鳳至”不當“妻子”了,繼續當“夫人”;“小三”“趙四”與張學良登記結婚,變成“不三不四”,于鳳至夫人又正名:張學良的妻子趙一荻,趙四減一,成就:小三十妻子。的歷史。
男方不想離那就起訴,開庭男方不到場沒關系,不需要你來操心,法院就辦了,不過你要做好第一次不叛離的準備,如果第一次不判離半年之后起訴第二次,中間不接受調解,大多數第二次就能離了,如果第二次還離不了那就半年后起訴第三次,第三次十之八九就能離了。
1,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起訴離婚。
2,沒有法律規定男方不給錢,就是不負責任。起訴離婚需要提交的是夫妻感情破解的證據。出軌聊天記錄需要看,出軌的程度,偶爾出軌只是道德問題。嚴重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保證書可以作為證據。
3,如果男方不出庭,或者不同意離婚,法庭不判決離婚的幾率很大,除非女方提交的證據足可認定夫妻感情破解。如果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婚,可以再一年后再次起訴,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
4,孩子撫養權,女方一定要想好,如果給男方,日后后悔想再變更撫養權的話,很難。并且女方需要支付撫養費,除非男方不要求支付,但日后也可能再起訴要求女方支付撫養費的。
婚姻法法定五個離婚情況,大家都會打過了!我就簡單說下司法實踐中,女方這種情況下如何讓自己權益最大化并快速離婚的幾個注意??事項:
1、感情確已破裂,是個保婚條件,證明相對比較難,但一定得重視,不是你理解的破裂感情會被法院認定破裂。
2、出軌是過錯但不是判決離婚的充要條件,需要配合其他組證。
3、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是有前提條件因感情不合且無和好可能(雖然可笑)。
4、姘居不同于同居,有很大區別。
5、重婚主張不容易,但確實是殺手锏,可以多花心思。
總之,女方提離婚男方不同意?久只能訴訟,離婚訴訟一定把方案策略和證據準備充足,不打無把握之仗,以防拖延復雜化。
當然能離婚成功,男方雖然不愿意協議離婚,女方就要堅持起訴離婚,起訴到法院,就算男方一萬個不愿意,故意刁難人,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法院判決離婚,比協議離婚更好,不過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只有第二次,第三次,再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都會判決離婚,因為這是每個人的權力,法院也無法剝奪,還是要判決離婚的,
起訴離吧!但是具體法院判與不判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對方實在不同意,可能要二次再提起離婚。
當夫妻感情破裂無法修復,一方堅持離婚的,能協商是最經濟最快速的離婚,不能協商又堅持離婚的,就只能選擇訴訟途徑,即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依法判決。
男方不同意,可以先分居,然后起訴。這是最直接最嚴厲的方法,還有一種就是和男方商量,好好說說,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