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個人繼承權被侵犯應該怎么起訴
個人繼承權受到侵犯以后的起訴流程是制作民事訴訟狀,準備繼承權被侵犯的證據材料,把訴訟狀和證據材料遞交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在人民法院立案了的情況下,原告要等法院通知最終的開庭時間。房子的繼承權糾紛,訴訟費需要由原告預交。
一、房屋遺產個人繼承權被侵犯應該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二、繼承權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繼承權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關系享有的權利
(二)繼承權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遺囑而享有的權利
(三)繼承權的標的是遺產
(四)繼承權是繼承人于被繼承人死亡時才可行使的權利的效力
(五)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喪失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條件如下: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因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而喪失繼承權的,屬于繼承權的相對喪失。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絕對喪失)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當然喪失繼承權。
房屋作為遺產繼承的話,如果房子的產權人之前沒有立遺囑,那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最起碼有父母,子女和配偶,在分配房產的過程中,不管是忽視了誰的繼承權都是法律不允許的,但也需要當事人自己主動維護個人繼承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