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買房后成真離婚
假離婚買房后成真離婚
為了買房辦理假離婚,在假離婚過程中發現一個人也很好,或者一方本就有散伙的想法,借假成真。
生活中的夫妻因各種各樣的原因不得不假離婚,結果最后卻成真離婚,你如何看待?
答;中國古人曰“聰明反被聰明誤”。
無論是什么原因的假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只要雙方已經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那么雙方離婚的的結果就無法改變,各自勞燕分飛也就無可非議,除非有一些道義上的譴責。
所謂的“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了達到其雙方共同目的或者是各自的目的,男女雙方同謀略或者由單方面作出離婚意思的表達,但其本身并沒有離婚的真實意愿的離婚的行為。
現在之所以出現許多“假離婚”現象,都是一些夫妻之間為了鉆法律空子,即所謂的合理避稅,視法律為兒戲;一部分假離婚者一旦目的達到及馬上再復婚,但另一部分則假戲真做,使另一方后悔莫及人財兩空;說一千道一萬還是歸于現在的人太物質了,絕大多數則是“錢”惹的禍。
在法律實踐中為了是結婚或離婚,都是男女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通過通過一定形式上來宣告自己婚姻的締結或分開,這個過程中含有自由、平等、公開的三種契約理念;而民政局也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形式審查”,無論夫妻雙方基于什么目的結合與解除婚姻,只要雙方二人認為是符合其自己的利益,法律上就無權干涉。故通過民政局的“形式審查”后的假離婚,對于假離婚的雙方也同時要承擔其假離婚的代價。
造成現在的夫妻雙方離婚率,其中包括假離婚只能說明這些人的思維方式與世界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家庭意思淡薄,感情基礎松懈,不計后果,視婚姻為兒戲,毫不利人專門利己。
在不影響和諧社會的情況下,讓這些喜歡假離婚的去自由飛翔吧!
以上為個人觀點,欲知后事如何詳細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知足常樂2019.2.17日于上海
作為一名婚姻家事律師,表示這種事見得太多。
當然,到律師這兒的,都是離婚離出問題,或買房買出問題,或兩者都出了問題的。
案例:夫妻倆原有一套房子,再買算二套,稅費多出1萬多,1萬多也是錢吶,兩口子一合計,離婚!于是就去民政局辦了個離婚證,雙方還住在一起。
離婚后男的立即買了新房,然后,過了一年,男的開始夜不歸宿,女的跟蹤偵查發現,小三已經懷孕了!
這女的就不干了,去男方單位鬧啊,結果,男的拿出離婚證,懷孕的小三到女的單位來罵,讓她自重,既然離婚了,就不要再去騷擾前夫,說她這個原配才是小三!
男的更是一不做二不休,找小哥堵在門上,把女的和孩子從他新買的房子里強遷了出去!
此時,這房子已經升值150萬。
女的心里這個苦啊,人沒了,錢沒了,房沒了,怎么辦?找律師吧!
律師看看他們的離婚協議,上面明明白折寫著,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無財產爭議!
這官司,怎么打?
沒法打也要打啊!只能從當初的離婚協議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或者,離婚時還有未分割的財產來入手。
財產是身外之物,這氣呢?為省這一萬,賠了多少?
女的說,這事讓我看清了一個人。
看清一個渣男,又能如何?他和你在一起,不渣,和別人在一起就渣了,就是說,如果你不玩這個假離婚,他可能終身都是你的不渣男丈夫,即便婚內出軌,你也有足夠的底氣去爭取你的權益,可是現在呢?
就某些男人那德性,婚內都要蠢蠢欲動,一旦給他解了綁,還指望對你從一而終?一旦出去尋個花問個柳,不再回頭的可能性,大于99%!
所以假離婚買房的事,是對婚姻莫大的褻瀆,也是對自身權益的輕視和賤賣,本人認為,是為贈小便宜吃大虧的典范,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樣板。
這個案例中有一個很明顯的問題
1、男子覺得對老婆有愧疚,說明婚姻中妻子沒少受委屈!她們在一起的情況也并不能滿足妻子的需求!案件中沒有提到父母,如果男方父母的情況說清楚,案件就更明了了!
2、一個女人對婚姻和老公有多失望,離開老公的愿望就有多強!沒有任何女人在有孩子的情況下,不希望家庭不完整,孩子沒有爸爸!如果不是考個臺失望,也不至于離婚買了大房子不繼續生活的!
女人決然的離婚回到小城市也不愿意給老公一個完整的家!失望透頂的婚姻!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假離婚買房后成真離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