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的當事人
勞務派遣的當事人
公司絕對有直招的能力,可是公司沒有這么做,實際上我們從派遣公司的廣告就可以看出一些門道,這些廣告其實是分開做的,面向用人單位的是一種,面向勞動者的是另一種。
派遣公司在面向用人單位做廣告的時候,廣告里面明確的表述了正式工因為高福利和穩定的身份所產生的工作惰性,讓用人單位看罷,油然而生一種不可抗拒的誘惑。甚至還有的廣告詞用了一些侮辱性描述,已經被相關部門處罰,這里就不再引用。
同時,派遣公司面向勞動者的廣告則是夸大待遇,強調就業剛需,目的也是為了吸引勞動者。
也就是說,在這里面最有話語權的,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但他們其實并沒有怎么表達意見,尤其是用人單位并沒有傾聽勞動者,畢竟派遣公司披上了一層外衣,大肆鼓吹降低用工成本,規避絕大部分用工風險,使雇傭關系和用工關系完全分離。
因為派遣公司的那句話:人,你盡管用,責任,我們承擔。于是用人單位也就信了。
用人單位確信的是,他們在這種用工關系中賺到了好處。
事實是不是這樣呢?
其實早在2010年,某個發達國家就對此作出研究調查,采訪了大量的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用工單位的高管把最核心的數據透露給記者,也就是說,用工單位使用派遣工所省下的那部分錢,確實帶給他們一定的增長,可是這些增長在幾年以后竟然被無形的消耗了。
是什么原因?
記者采訪了大量的派遣工,原來,派遣工因為與正式工的待遇上面的巨大差距,身份地位和福利的巨大差距,使他們對這份工作產生了厭倦與逃避,原本的責任心蕩然無存,在使用原材料的時候,用一桶丟一桶,而且極其不愛護那些昂貴的生產設備,這些昂貴的生產設備比沒有使用派遣工的時候壽命縮短了一半。
他們沒有主人翁的心態,在那些與別人協作才能完成的工作環節上推諉不清,糾纏不下,把可以干活的時間用來推諉。
這就是當時很著名的一個節目,也就是證實了派遣工會對用人單位造成“反噬”。
為什么會這樣?因為人心畢竟是人心,當你知道你干的活比別人多,領的工資福利只有人家正式工的1/5的時候,你是否能平靜的默默接受這一切?
在實踐中,勞動派遣的用工形式近年來在我國越來越普遍。首先說一下什么是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那么為什么會有勞務派遣呢?
首先,從勞務派遣發展歷程,勞務派遣在我們國家亂象橫生,特別不規范,以前基本是任何公司和個人都可以做從事勞務派遣業務。2013年7月1日實施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此辦法規定,從事勞務派遣必須要有行政許可,提高了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準入門檻。
其次,勞務派遣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勞務派遣是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企業與需要勞動力的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把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勞動關系歸屬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報酬、社保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勞務派遣一般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工作,一般為6個月。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一般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繳納社保、提供勞動保護,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特殊法律保護。
最后,社會現實角度來看,勞務派遣制度存在能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難的問題。根據勞務派遣的性質,一般勞務派遣的崗位多數為勞動密集型、流動性強的工作,用工單位為了方便、快捷找到匹配自己的勞動力,勞務派遣公司提供勞動力市場服務,省去很多成本。從此角度考慮,勞務派遣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社會現象來看,勞務派遣公司為了節省用工成本,勞務派遣員工往往得不到法定的待遇。
因此,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大對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力度,對于長期從事勞務派遣單位定期向社會作出關于勞務派遣的公告。
為啥通過勞務派遣進入單位工作,這不是明擺著的嗎?企業可以降低成本、不滿足招聘條件的也可以先進入單位后謀求轉正!
1.企業降低成本,很多企業需要人干活,但是管理成本太大,使用勞務人員,可以大大降低人工成本,比如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低、福利待遇少等,另外勞務派遣可以降低企業用工風險!
2.有的企業存在定編的問題,定了人員數量但是現有人員實際不夠,需要擴充人數,合法的途徑只能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招聘人員!
3.求職者自身條件達不到單位要求,可以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先進入單位工作,通過自己的努力,某些單位每年都有一定的比例轉為正式員工,前提是要有成績,比如為企業創效,或者考一些職業資格證書,都是可以的!
小李由于專科畢業,畢業時達不到單位校招條件,但是他通過勞務的形式,進入公司工作,表現很好,各方面評價都不錯,自己也通過了一級建造師、一級造價師,單位順利的給他轉了正!
4.現在很多單位都提出了同工同酬,也都在向這方面努力,雖然現在還有些差距,我想隨著制度的完善能夠有所緩解!
5.勞務派遣的方式有人說取消,如果沒有更好的制度出現,我認為很難,因為企業也存在自身的壓力,如果這個取消了,那么是不是工程領域的勞務分包也得取消?那不又回到原來的狀態了,一個單位有鋼筋工、木工、油漆工、車工,那按照現有的管理方式、盈利能力,企業不可能生存!
工人很難、企業很難,任何管理模式都需要不斷的探索、完善,任何的用工都是雙向選擇,我們能做的就是接受能接受的,不能接受的改變自己!
派遣工指的是企業與勞務公司合作,勞務公司派遣到企業工作的人員。正式工是指企業招聘員工后,與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的主要區別體現在:
(1)勞務關系不同: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而正式工是企業的員工。
(2)合同簽訂對象不同:派遣人員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的,而正式工是直接與企業簽訂合同的。
(3)崗位位置不同:派遣人員在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上實施,而正式工則任何崗位都可以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勞務派遣的當事人“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