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組織不能成為法人
哪些組織不能成為法人
我只能就我所學給你一些答復,肯定不很完整,僅供參考! 關鍵是怎么理解“獨資”。我認為獨資不僅可以是自然人獨資,還可以是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獨資。以上我認為是獨資企業的完整外延。個人獨資是它的一個組成部分。 能否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主要取決于獨資企業的責任能力。 自然人個人獨資企業的獨資人承擔無限責任,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不能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投資的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是組織(一般是公司)而不是自然人,其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成立的企業具備法人資格,就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我還想強調外資企業(外商來我國舉辦的獨資企業)不論投資人是個人還是組織,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即具備法人資格。
A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根據《民訴意見》40條,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當事人。B合伙企業是民事訴訟法中的“其他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活動。C黨組織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或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當然不能作為訴訟當事人,具體看民訴意見40條D進入破產程序的公司,以管理人(原破產法中的清算組)作為當事人。
定義上來看:法人組織:是指具有法人人格(指法人團體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夠獨立地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主體資格),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等。非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從企業組織形態上來看:法人企業:指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業,如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業: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從事營利性生產經營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企業非法人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從權限上來看:法人組織:具有獨立的法人的資格和地位、有獨立的財產,享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非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相關民事活動的組織,但不能獨立支配和處分所經營管理的財產,但經營單位可以刻制印章、開立往來帳戶、單獨核算、依法納稅,也可以簽訂商業合同并作為執行人。
您好,1)國家公務員不得設立公司《公務員法》第53條第14款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因此,國家公務員是不可以投資公司成為股東的。
(2)依照(各省市編辦認定的行政事務執行機構)和參照(黨的機關、工青婦機關、市委組織部認定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社會團體機關)公務員管理的機關人員不得設立公司。
(3)黨政機關的干部和職工不得設立公司。根據《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以及《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國家機關法人的干部和職工,除中央書記處、國務院特殊批準的以外,一律不準經商、辦企業。因此,國家機關法人的干部和職工不得投資公司成為股東。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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