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再婚拒付撫養費
男方再婚拒付撫養費
這話問的讓人笑話,自古以來夫妻倆個人離婚,只要男方讓女方帶走孩子就意味著,男方家不要這個孩子了,這個孩子就從男方家族譜上抹去了,如果要這孩子無論想什么辦法都會留下。既然男方讓你帶走孩子就是不在乎這孩子了,給不給撫養費有什么意義嗎,既然女方帶孩子改嫁,孩子就應該改姓,這樣繼父養孩子才名正言順。都讓你把孩子帶走了,男方不會在乎孩子姓什么的。這孩子在男方家人心中沒有位置,什么都不是。
謝謝邀請;己經在婚煙上失敗過一次的人,要重新選擇生活,一定要總結經驗教訓,慎重,千萬不能再忙目的生怕嫁不出去,用欺騙和隱瞞的手段走進婚姻,得到的結果肯定是再次失敗。
就如樓主所說,你跟老公都是二婚的,你給你小孩撫養費他接受不了,應該怎么辦的這個問題,還能怎么辦,一,只有耐心的和他解釋,能取得他的同意。二,快刀斬亂麻,別在婚姻上越陷越深,果斷提出離婚。
能發生這種問題,可以肯定,你一定隱瞞了有孩子需要撫養,想婚姻既成事實以后再讓現任接受現實,如今現任不買賬,才會使你處在兩難的境地。你只有鼓起勇氣,毫無保留的檢討自己,來取得對方的同情,諒解你的過錯行為,才是唯一和平解決的辦法。要是他再不能接受的話,只有重蹈覆轍離婚。
如果說你們再婚的時候,老公已經知道你有小孩需要撫養,再婚后他卻后悔了,自私的拒絕你撫養孩子的話,這足以證明他心胸狹隘,不愛你。要是他愛你的話,會愛屋及烏的。那就沒有選擇的余地,只能好合好散,各奔東西。
女方沒有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義務必須要過問孩子的情況,但是撫養費是必須要支付的,除非你們離婚時約定好了不需要女方支付撫養費。
遇到這種事情最好還是能協商就協商,畢竟這件事情是對方理虧,和對方說明不支付撫養費是一種違法行為,不管是有協議還是有判決,約定了撫養費都是應該支付的,到時候到了執行程序都是她吃虧,甚至有可能犯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現在怎樣要撫養費取決于你們是怎么離的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簽了的離婚協議,當中約定了撫養費,但是女方現在不支付那么就需要先起訴女方要求支付撫養費,拿到法院的生效判決之后申請執行。
如果是訴訟離婚已經有了法院的生效判決,當中對于撫養費也進行了判決,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我和前夫在孩子12個辦了離婚手續。沒辦手續的時候,他跟我說:每月給孩子300元撫養費,如果我不給他看孩子300元就不給。請注意這句話他是連著說的。然后我直接跟他說那算了,300你別給了孩子我別看了,人家立馬同意了,那時是2007年。至此孩子我獨自撫養,他也沒要看。今年2019年,有次我爸遇到他媽,他媽說想看孩子,我爸表示這得讓我同意才行。其實我像有預感一樣,在她要求看孩子前的兩個禮拜我夢到他們要來認孩子,當時我就跟我媽說,看孩子可以的,給孩子一套房子,要認就認吧。不然,別來打擾我們的生活,憑什么我辛苦拉扯大的孩子他們不聞不問十幾年,現在長大了,想來認了他。他家又不是沒有孩子,離婚后的第二年就又生了一個,生完沒多久又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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