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嗎
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嗎
一般發生車禍以后,受害者都想讓肇事的司機墊一些錢,然后自己再住進醫院。目的是想等到保險公司賠償的時候再還上這筆錢。受害者的想法也是想我也不是肇事方出現的這次住院也不是我自己造成的,你們就應該理所應當的給我拿錢治病。
再有就是受害者也是出于一種怕肇事者逃跑了的想法,所以說想讓她墊上一部分錢制約著肇事方。這些想法的考慮都是受害者怕自己住進醫院,到頭來自己的醫藥費花完的時候沒有人再給往里補充,到頭來受折磨的還是自己這一方。所以他們要錢的想法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現在真的沒有必要這樣的擔心了,因為這樣的司機,他會馬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的。因為現在的車輛一般都是商險強險都交的。可能出現了事故,保險公司都會全額賠償的。
在車禍的現場,在醫院只要是交警到了了解情況,保險公司也拍攝到一些畫面。只要是這兩個單位都出面了的話,再加上有保險做后盾,就沒有什么可擔心的了。再有,如果說情況真的是需要肇事方拿錢的話,受害人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向肇事者催要,受害人還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向保險公司要求墊付。受害人還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向救助資金申請。受害人還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機動車輛。這都是可以解決的辦法,所以說不必恐慌,安心住院休養,身體是最重要的。
應該墊付!因為他把人造成的傷害!自從有了保險把人們整的沒人性了,自己受傷自己掏錢,雖說給報銷但家里拿不出錢就等死了?這個錢應該肇事者墊付。至于報不報銷與傷者不挨著!就該明確規定,必須肇事者先拿錢!這可倒好,有個奔馳男把人撞死還TM笑呢,反正有保險公司。有人性沒!?
車禍導致傷者住院,到底應不應該墊付醫藥費?其實這個問題也沒有這么復雜,關鍵還是一個認識問題,自己素質和能力問題。其實糾纏誰該墊付醫療費,墊付不墊付醫療費都沒有實際價值,關鍵還是要保障傷者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中,其實從發生交通事故開始,從交警出現場以后的初步判斷開始,大概誰負主要責任,誰負次要責任基本上心中就有數了,交警正式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實際需要十天半月左右,但是在事故責任書沒有認定之前,該搶救的時候要搶救,該支付醫療費用還是要支付,因為病人受傷如果能得到有效的治療,可以減輕病人的痛苦,如果治療得好,傷者恢復比較快,對于大家都是一個解脫,今后的傷殘等級可能會更低,有利于減少后續的經濟賠償和傷殘輔助器具的賠償。
如果通過交通事故現場初步判斷,負主要責任的一方,很多人的思維都是千萬不要盲目地墊付醫療費,其實這種觀點是極不負責任的,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雖然誰也不希望出交通事故,但是既然出了就該負起自己的責任。這種責任就是積極協助傷者家屬,履行墊付醫療費用的責任和義務。現在的車子都是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責任險的,交強險墊付醫療費的額度只有一萬,所以病人入院以后,負主要責任的一方,如果能夠墊付醫療費,這不但體現了主動擔當的精神,同時也體現了法制精神。如果屬于全職的人,墊付醫療費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除了交通事故以后,除了交強險可以墊付一萬元的醫療費以后,可以立即啟動第三責任險墊付醫療費用的工作。當然這個需要保險公司的配合。負責任的保險公司都會積極配合的。一般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用的比例在60%左右,比如傷者住院以后,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用,需要出具醫院的繳款證明,然后手工填寫墊付款申請表,通過微信發給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當天就能收到墊付的醫療款。第一筆醫療款在使用到差不多的時候,就可以申請第二墊付,只要及時辦理申請,基本上不用傷者家屬或是肇事司機個人墊付多少醫療費用的。
如果雙方負同等責任的,需要雙方墊付同等的醫療費,如果負主要責任的,需要負主要責任的一方多墊付醫療費,如果屬于負全部責任的,需要墊付全部醫療費。在這里我要強調的觀點是,這并不是道德綁架,這是作為交通事故發生以后,駕駛員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反正都是保險公司在出錢墊資,自己要做的只是向保險公司提交申請,這個工作量也不大,花幾分鐘填好申請,通過微信發給理賠人員,下午錢就可以打到傷者賬戶或是醫院賬戶,這對自己完全沒有任何影響。墊付醫療費以后,傷者出院以后還涉及到按照事故責任分攤醫療費用和其他賠償費用的問題,這個錢遲早都是要支付的,而且大部分是由保險公司來支付,保險賠付限額不足的部分,才需要本人來支付,所以基本上沒有什么風險。
綜上所述,出了交通事故導致傷者住院的,負事故主要責任或是全部責任的一方,是完全有必要墊付醫療費用的,而這個醫療費用并不是由本人來承擔,主要是積極協調保險公司來墊付,但是保險公司墊付需要一定的流程,作為司機要積極向保險公司提出墊付申請,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按照60%左右的比例墊付的,其實個人負擔的部分比較少,上述講的,都是我親身經歷的經驗之談。
撞人后的原則是不墊付醫藥費。
首先,事故發生后不要害怕,立刻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如果對方傷重打120急救,然后留在現場等交警。
不要墊付醫藥費,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資料都給他。15個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隊要驗車報告,如果不給你,你就立刻到交警同棟辦公樓找到”行政科”提出行政復議。
然后拿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不需要交停車費,拿驗車報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打110,說有人非法扣車.
驗車和停車是不要錢的,國家有財政撥款專門用于這部分。
如果你要擔心自己新車被扣以后存在損失,可以提前自己拍照。
拿到車后干自己的事兒,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
你等對方聯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于墊付醫院費用你就說沒錢,讓他們直接和保險公司聯系。如果他們要起訴,讓他們連保險公司一起告。
起訴后不用管,保險公司會請專業律師幫你打官司。
你只需要考慮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駛證,經過上面的過程,對方要么接受調解愿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你去報銷,然后簽字,你拿回行駛證。
如果對方不愿意調解, 那就繼續打官司。你放心大膽開車,有人查你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被扣了,過一段時間,要么保險公司答應賠對方,要么傷者自己接受調解。
法院判下來,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實在不行就去行政科鬧。
關于營養部分,誤工部分,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完整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發票證明后交警開具調解書,你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
感謝邀請!
目前沒有法律規定必須要墊付醫療費。也不好制定這樣的政策,因為發生車禍后一般傷者要立即診治,有的要住院,這時候尚分不清事故責任。即便機動車撞了行人,有時也可能行人是主責或全責。交法規定機動車撞行人,即便行人全責,機動車司機也要承擔10%以內的無過錯責任,但是用經濟來核算,承擔的經濟責任是很有限的。另外,現在機動車基本上都是賣了保險的,如果買的是不計免賠的,司機基本上不需要出錢,墊付出去的錢如果處理不當,事后說不定會發生矛盾。
不過,交通事故,除能夠認定交通肇事必須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外,都具有民事糾紛的屬性,即通過調解來解決。為了有利于調解,主動適當墊付醫療費,或出于關心主動購買些水果、營養品慰問,也屬于人之常情。
如果調解不好,要通過訴訟來解決賠償問題。
酒駕、毒駕嚴格意義上說已經不屬于交通事故,屬于故意違法或犯罪。
墊付醫療費時要有言在先,或由傷者本人及親屬打借條或收條,以免日后扯皮。主動購買些水果、營養品慰問的,不在保險理賠范圍,屬于自費。
這個問題,一言難盡。以前回答過類似問題,其中有一個閱讀量近兩千萬,可見大家對這個問題非常關心。但是,每次回答,都會引起激烈爭論。為什么?站在不同角度會有不同看法,也會得出不同結論,往往結論是互相矛盾的。
- 站在醫院角度,醫院不是慈善機構,看病治傷肯定要收費。所以,傷者送進來,最多急救可以綠色通道不用先交錢,但是一旦脫離危險,醫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繳費。不繳費停藥,毫無商量。
站在保險公司角度,保險公司是保險,更是公司,也是要掙錢的,并且每一筆錢都要有明確說法。所以保險公司最多墊一萬,還需要n多材料和條件,如必須藥費已經超過一萬,有病歷,診斷證明,用藥詳單,傷者身份證,住院床號等等的。其余的,必須判決下來,這樣從受傷到判決,至少也要幾個月。這幾個月的費用怎么辦,不知道。有的保險公司,即便是一百萬的官司判下來,他會就其中的兩千提出上訴,目的是費不了多少訴訟費就能拖延幾個月。
- 站在肇事者角度,他會說,我買了保險,拿錢也是應當保險公司拿,憑什么找我?再說法律也沒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因此,多數肇事者奉行三不一沒有,不探望,不協商,不墊付,沒有錢。
- 站在傷者角度,我已經傷的這么重甚至殘疾了,你們竟然。。。
個人覺得,最好的辦法是在法律上明確,交通事故受傷后到判決出來前誰有義務墊付,怎么墊付,該墊付不墊付的怎么辦,墊付了傷者了耍賴的怎么辦,這樣的話,事情就好處理了。
言歸正傳。
1、如果己方責任大傷情重,甚至有生命危險,要盡量墊付,否則后邊牽扯刑事責任很難溝通。如果傷情強輕,則墊付并不重要。
2、如果對方通情達理,可多墊付,否則,得理不饒人,則盡量避免接觸。
3、墊付的時候一定保留證據。例如,把押金單子拿在手里,或者要求對方寫個字據。有證據,將來無論多少都可以要求兌除。
4、墊付控制額度,不要超過醫藥費中自己可能承擔的額度。
以上回答供參考。
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120和保險公司,然后千萬不要逃逸,留在現場等交警。
不要墊付,墊付的大多數最后都要不回來,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給他,15個工作日去交警那里要驗車報告,然后拿著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1分錢都不要給他,拿著放行通知書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打110,說有人非法扣車。
接下來,該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萬不要緊張。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你等他們聯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于醫院的費用你說我沒錢,請和我的保險公司聯系。如果告我的話,請連我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你連面都不用出,保險公司就請非常專業的訟棍幫你打官司。最后要賠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經過以上步驟,這個時候對方要嘛接受調解愿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你去報銷,然后簽字。你拿回行駛證,對方不愿意調解, 那就去走法律訴訟,時間一長,要么保險公司答應賠,要么傷者自己接受調解。法院一判下來,你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修車部分很簡單,該修的地方,保險勘探現場的時候會有一張現場單,你拿去4S,其他他們會搞定。
營養部分,誤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的發票和證明后交警開具調解書,你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三不一沒有原則: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
我知道說了上面這些,噴子們,道德婊們又要罵了,你沒有道德,你沒良心。你不墊付,人家受傷了,回頭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其實我想說,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錢也真不一定能救回來(除非特別有錢的除外),聽天由命,你的錢不能百分百決定他的生死存亡,真要是死了,賠償金到位,會走緩刑,道德婊們聽到這里又會詛咒我們全家之類,但是我想說,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要求我必須墊付,法治社會按法律來,其次,你要是墊付個十萬八萬,受傷的人及其家屬會獅子大張口,糾纏不休(不是全部都會,但是至少大多數都會),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只要是積極主動的,多數都會后悔自己的熱情和道德心
我認為,我買了保險,我就不應該墊付,最后保險公司一分不少賠給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險公司后期都會支付,另外,剛發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責任是誰的,為啥非要機動車先行墊付!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