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訴訟地必須在甲方所在地嗎
合同是作為合作雙方的合法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的訂立往往是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而這其中的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于外部的行為。那么合同訴訟地必須在甲方所在地嗎?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合同訴訟地必須在甲方所在地嗎
合同訴訟地必須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首先在當事人合同訴訟地沒有約定時,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是有管轄權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
其次,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管轄法院,具體內容如下: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綜上,合同訴訟地不是必須在甲方所在地,當事人可以根據法律選擇與合同有關地方的法院管轄,沒有約定的,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轄。
合同訴訟地必須在甲方所在地嗎
二、合同訴訟地怎么決定
一是按合同約定地或方式來確定合同糾紛的訴訟或仲裁的管轄地;
二是沒有約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則,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為訴訟地。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四條 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約定的簽訂地為合同簽訂地;合同沒有約定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最后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合同訴訟地必須在甲方所在地嗎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合同訴訟地不是必須在甲方所在地,當事人可以根據法律選擇與合同有關地方的法院管轄,沒有約定的,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轄。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