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借他人出車禍誰負責
大家知道,熟人之間,有車的情況下,有時候別人會有借車的要求,但是車借出去萬一出了交通事故,這其中的責任如何認定,很多人就不知道了,其實,出了車禍,只要出借人無過錯,一般都是肇事人負責,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帶來車借他人出車禍誰負責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一、車借他人出車禍誰負責
這要分情況:一是交通事故責任主體是直接責任人,車主在相應情況下承擔補充責任。如果是借車者駕駛資格具備,車主并不過錯,完全應由借駕人承擔,只是在其無能力履行責任義務時車主可能會承補充責任后再向責任人追討權益;如果是借給沒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車主本身存在了違法與過錯責任,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這些在道路安全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中是有相應的法律規定的。
二、交通事故案件責任怎樣劃分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于交通事故。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和原則
交通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在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確定以后,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由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在存在雙方或者多方事故當事人過錯的場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路權原則、安全原則、結果責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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