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處理方式
投標保證金處理方式
七部委30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第三十七條 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和投標有效期一致。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提交給招標人。
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通常有相對比例金額和固定金額兩種方式。相對比例是取投標總價作為計算基數。為避免招標人設置過高的投標保證金額度,不同類型招標項目對投標保證金的最高額度均有相關規定。
(1)工程建設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均規定,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
(2)勘察設計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24條規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3)政府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招標采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概算的1%。
根據《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項目廢標之后,可以有三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一種方式依法采用其他采購方式。這種情形適用于因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而廢標的情形。當然,不是所有項目都可以改變方式的,還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二是招標程序符合規定。三是依法報財政部門審批。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后,可以采取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其他方式進行采購。
第二種方式是取消采購任務。取消采購任務的原因應是發生重大變故,一般不能隨意取消。如果廢標所反映的原因與項目實施條件有直接相關,并且造成該項目已沒有實施必要,在將相關情況報告本級財政部門后,可以取消采購項目。
第三種方式是重新招標。這也是通常的做法。
在重新啟動招標程序之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需要對廢標的原因進行認真分析,避免出現重新啟動后再次廢標的情形。
常見原因包括:
1.招標文件不合理。商務需求、技術需求設置條款苛刻,設置投標門檻過高,與項目實際需求不相符;招標文件中強制性要求設置過多、過高,滿足條件的投標人不多;評分因素設置與項目實施脫切,傾向性明顯等等。這些招標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必須要進行調整,否則重新招標的結果依然是廢標。
2.招標程序不合規。這主要是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程序上出現問題,需要采購人加強對采購全過程的監督,要求采購代理機構提高工作質量,或者選擇專業水平更高的采購代理機構。
無論是何原因,只有分析清楚,提前采取措施,才能確保二次招標成功。
至于投標保證金,根據相關規定,有四種處理方式:
一是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文件的,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第5個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
二是項目開標后,發出中標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三是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或轉為履約保證金。
四是終止采購的,應在終止采購活動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
對于廢標情形目前未見規定,但參照上述處理原則,應在廢標公告發出5個工作日退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如果投標人投標過程中出現圍標、串標等違法違紀行為,按規定要沒收投標保證金。
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書面申請后的5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投標截止時間后,投標人不得撤銷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如果投保人撤銷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內完成,出現特殊情況、未能在投標有效期內完成定標的,招標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招標人與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實際為5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及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相應利息。
投標保證金的退還事項,應該是在招標文件書里面有明確的規定,題主可以去研讀一下。
主從事財務工作,接觸的招標退還合同比較多,包括退還情況。結合我原來的工作上面一些操作步驟闡述一下:
1、一般招標保證金會有繳費的底單,正規的招標會有保證金的收據開給投標公司。這個收據一定要保存好,弄丟了會很麻煩。
2、招標過后,對中標單位進行公示。根據招標的文件書,是當時就能退還還是3天內,一個月內,半年內等等……這個就要看具體的招標文件規定了。一般來講都是一個月內可以退還。
3、退還有時候并不是招標公司主動進行退還,而是投標公司主動要求退還。(如果不是主動,有可能會過很久很久,幾個月,半年都有的)
4、越大的集團性公司,所需要的步驟就越多。(老東家是外資集團,所以來說具有代表性)
投標公司提出申請,首先由經手招標的人員進行招標退還的流程申請。(如果有收據,這個步驟需要提供收據)
流程經由招標部門boss批示之后流入招標部門總經理室負責人批示,之后才會進入財務部的審核流程,經由審核專員批示以及財務部boss之后,再經由財務部門總經理室負責人批示,整個流程才算完成。
之后系統的付款程序會自動通過流程記錄。每月固定時間,出納會向集團總部索要付款資金,然后確認提交,資金系統就會自動退款到投保單位提供的賬戶上面。(如果是現金取回,那么直接去拿就可以了,帶上身份證等證明文件,并且簽字確認已經收到退還現金即可)
上面是臨時畫的一個草圖,大概就是這個流程。
至于退還的時間上面,看各個公司的辦事效率還有規章流程繁瑣程度了。少則幾天,多則一個月。
招標人一般在招標活動正常結束之后,及時返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但投標人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行為除外。《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52條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各類招標項目關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規定略有差異?! ?)投標保證金的正常退還 ?、賹τ诠こ探ㄔO項目,《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52條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 、趯τ跈C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中規定,a.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盡速并不晚于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滿后30日原額退還投標人。b.中標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招標文件規定簽訂合同,按招標文件規定交納了履約保證金,并按招標文件規定交納了招標服務費后予以退還?! 、壅少忢椖?,《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招標采購單位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存在違反承諾行為,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以維護自身利益的行為?! 、俟こ探ㄔO項目。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81條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58條的規定,“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②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稒C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在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將被沒收:a.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b.中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與招標人簽訂合同;c.中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d.中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規定交納招標服務費?! 、壅少忢椖?。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75條規定,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a.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b.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c.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凡是招標文件內要求投標前段時間繳納投標保證金的,經辦部門需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督促投標單位繳納投標保證金。
確定中標單位后,相關部門填寫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單,負責人審批后辦理退還保證金事宜。
未中標的投標單位攜收據5日內辦理退還保證金。
招標文件里會寫啊,每家單位的要求大同小異,給你摘錄一段我們單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①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其保證金將不予退還;②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定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交納所要求的履約擔保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③投標人涉嫌違法違規或被投訴,在調查處理期間,保證金暫不退還,待調查處理結果明確后按規定處理;④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放棄投標,其保證金將不予退還;⑤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投標保證金:是指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額表示的投標責任擔保。
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
退還時間規定:
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退還。
下列幾種情況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
(1)根據投標人按規定簽訂合同或按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
(2)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未提交履約保證金。
3.投標人采用不正當的手段騙取中標。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一般有:
①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②保兌支票;③銀行匯票:④現金支票;⑤現金;⑥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形式。在招投標實踐中,招標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投標保證金形式之外,規定其他可接受的形式。如銀行電匯或電子匯兌等。目前,對于不同類別的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的形式也不盡相同。
(1)工程建設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37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7條均規定,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擔保形式。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
《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可采用:①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信用證;②銀行本票、即期匯票、保兌支票或現金;③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形式。
(3)政府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現金支票、銀行匯票、銀行保函等形式交納。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投標保證金處理方式“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