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損害賠償費的計算
侵權損害賠償費的計算
賠償標準是損害賠償的核心問題。作為一種衡量知識產權侵權損害的準則,它直接影響到賠償范圍以及賠償數額的確定。一般來講,可以將下述兩者同時作為損害賠償的標準:一是侵權人給權利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二是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知識產權司法實踐也實行這種雙重標準。而且,由于計算實際經濟損失的數額比較困難,證明加害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利益的數額相對容易,因此,法院在確定損害賠償責任時往往是以后者為標準。
由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智力成果以及工商業信譽是無形的,其本身也是無價的,因此,侵權行為對它不會造成直接的損害。對于直接損失,主要表現為因侵權行為使受害人多支出的費用。比如,受害人因制止侵權行為,為訴訟而調查取證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因委托律師代理訴訟而支出的律師費等。這部分費用是因侵權行為而增加的,是被侵權人被迫擴大的支出,應列入直接損失范圍。因此,如果只看到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財產權被侵害時,沒有象有形財產權那樣直接表現為財物的毀損或滅失,因而認為知識產權權利人并沒有遭受直接的財產損失,這是片面的。司法實踐中,往往是只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的利潤賠償受害人,致使受害人所獲賠償額不能彌補其所遭受的損失。這不能不說是與忽視知識產權侵權損害給受害人造成的直接損失有關。
在確定直接損失時,既不能無視它的存在,也不能將其擴大化。比如,有一種觀點認為在著作權侵權損害中,被侵權人為創作作品或發行作品已支出的費用屬于直接損失。應該明確,這里的“創作作品或發行作品已支出的費用”不是因侵權行為引起的。根據民事責任的因果關系原理,這部分費用不屬于直接損失范圍。
間接損失是侵權行為給知識產權權利人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另一部分內容。它是指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而失去的利益,這部分利益是權利人正常行使權利時能夠得到的合理的預期收入。由于智力成果和工商業信譽本身是無價的,作為一種財產,是指它們通過市場交易后所轉化的經濟效益。因此,市場利益的損失構成知識產權侵權損害的主要內容。
與專利權和商標權不同,知識產權的另一組成部分著作權具有雙重內容。即除了財產權以外,它還包括人身權。因此,著作權的侵權損害除了財產損失以外,還包括其他損失。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公民的人身權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而且,賠償損失不是以經濟損失的存在為前提。我國《著作權法》也規定了對侵犯著作人身權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答:一般情況下,損失方難以舉證證明損失額,一般由法院酌情確定損失額。
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侵權人應當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賠償數額還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最高院著作權司法解釋規定,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作品類型、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后果等情節綜合確定。
查閱大量著作權侵權賠償數額判決案例,絕大部分都因舉證困難,而由法院酌定賠償數額。
(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而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賠償金額。這種方法一般在專利產品已擁有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并且銷售量居于平穩或上升時使用。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而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金額。這種方法一般在專利權人及其許可的受讓人尚未將專利產品投放市場的情況下使用。 (3)以不低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金額。這種方法一般在專利權人還沒有把專利產品投放市場,而侵權人從生產、銷售侵權產品中又無利可獲時使用。 以上三種計算方法,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采取按原告的損失額、被告的盈利額和參照專利權人的技術轉讓費作當前有關專利侵權糾紛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除以上三種方法外,當事人也可以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商定用其它計算方法計算損失賠償金額。
一、民法典侵權責任中的賠償怎樣計算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時請求權主體的確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金如何計算
精神損害賠償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侵權損害賠償費的計算“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