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計提法定公積金
是否計提法定公積金
法定公積金是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提取的。會計上,一般將法定公積金稱作法定盈余公積金。在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法》的規定,無論當年是否分配現金股利,只要有盈利,均應計提法定公積金。
新公司規定: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而是只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具體規定如下: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2.根據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盈余公積同時,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是按利潤提的,沒有利潤不用提.
盈余公積分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按凈利潤的10%提取.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為了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實現的利潤必須有一部分留存企業,這樣,一方面可以滿足企業維持或擴大再生產經營資金的需要,保持或提高企業的獲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保證企業有足夠的資金彌補以后年度可能出現的虧損,提高企業的抗風險的能力.企業的凈利潤按規定首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才能在出資者之間進行分配.
盈余公積是否必須計提
企業一般盈余公積可以分為哪些?
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就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后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法定公積金的計提,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可不再提取,對于非公司制的企業,可以超過凈利潤的10%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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