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宅基地賠償標準
城中村宅基地賠償標準
我們通常所說的城中村,是指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農民轉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這種居民區也被稱之為“都市里的村莊”。
目前,在全國各地的大中小城市中,高樓大廈之間依然有很多的城中村存在,這些居民雖身處于繁華鬧市中,卻又游離在這城市之外,和整座城市格格不入。基于城市的整體規劃,這些城中村勢必會被逐漸拆除。
城中村因為是城市發展過程中被包圍的村莊,雖然地處城市中,但土地很有可能還是集體土地性質,或者也有部分已經轉為國有土地性質。所以在拆遷補償中,應區別對待。一、已全部轉為國有土地的,一般會提供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選擇貨幣補償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
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仍然是集體土地,通常也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貨幣補償的,不能單純以農村的補償為準,因為地處城市,物價、房價都相對較高,應該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補償標準,即參考周邊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產權調換的也可以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產權調換的標準。
細分起來,補償項目大致有以下這些:
1、宅基地置換同一地段高層住宅;
2、臨時安置費、搬遷費;
3、地上房屋補償款及裝修款;
4、針對營運性房屋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5、電器移機費;
6、拆遷獎勵;
7、各地根據實情況制定的其他補償或補助。不過,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大不一樣,所以,在補償項目和補償標準上也會有很大的區別,即使是同一城市中不同地段的“城中村”,補償標準上也會有所區分,具體以落實的政策為準!
城中村說白了就是城里的農村。這兩年隨著城中村改造項目的越來越多,關注城中村改造的人也是隨之增多,尤其是關于城中村改造補償的問題,但由于城中村地處比較的復雜,拆遷補償又直接關系到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拆遷補償,拆遷補償方式成了改造過程中談判的重點對象。
關于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
城中村的土地原則上是農村集體土地。但對于已經納入到了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必須要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
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解釋: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那么土地權利人請求按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對已經轉為國有土地的,一般會提供貨幣補償或是產權調換兩種方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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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們實際的補償經驗,城中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遇上拆遷,給的補償和農民個人的宅基地補償不同,與城市性建筑的補償也是不一樣的。
去年我們這里有個城中村改造,和旁邊的棚戶區改造連成一體,一起進行拆遷補償。
農民個人的宅基地補償標準是每平米4200元,連院子里的面積都要按0.9折算成宅基地面積進行補償。但是有農村集體建的賓館,補償價格僅僅是2700元每平米,而且只補償建筑面積,對周圍的空地,也可以說是開闊地停車場不進行補償。
而旁邊的棚戶區改造,每平米也是4200元。但實際補償下來要比農戶的宅基地補償低一些。原因是農村的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是永久性的。而棚戶區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有的是50年,有的是70年。所以給農村宅基地的補償就會高一些。補償的時候除了給農戶宅基地使用權外,還要給農村集體另外補償20%。這20%到了集體賬戶上,還會按人頭分給每個村民。
所以呢,根據題主的描述,你應該是將農村集體房屋與旁邊的城市棚戶區高樓拆遷作比較了吧?結論是不一樣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產權主體不同,寧虧集體不虧個人的緣故吧!城市集體房屋補償價格最低。如果變為農民個人的宅基地的話,價格就要高多了!
各地補償政策也許不同,切勿生搬硬套,平生是非!具體政策請咨詢當地土地和房管部門。
歡迎留言分享各位不同見解。
首先,不管是城中村還是普通農村,遇到征地時,對于宅基地不存在賠償問題,而是補償問題。國家征地時,不管征用的是耕地還是非耕地,都會給予相應的補償而不是賠償。就耕地來說,補償費用除了青苗補償,更重要是土地所承載人口的安置補償,這個國家都有具體的標準,不用我們操心。
而對于宅基地補償,主要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補償,和對于安置人口的安置補償。對于農村宅基地來說,宅基地是與其上的房屋聯系在一起的,而不是孤立的宅基地補償。也就是說,遇有征地要拆除農戶的房子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對農戶房子的折價補償,同時也要考慮拆遷后這家住戶的安置補償。
在具體操作中,對于有房子的宅基地,一般是的補給費用,重新劃給宅基地讓其重新建房,如果農戶自愿放棄建房,一般會一次性補給一定的安置費用,從此農民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對于沒有房子的宅基地,一般的補助只會歸村集體所有,不會歸農戶所有。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主要是結合宅基地的具體情況來看。按政策,閑置兩年以上的宅基地,其使用權就不再歸農戶所有,應該由村集體收回使用權,這時候遇到國家征地,自然補償和宅基地原主人無關了,這個補償款會補給村集體,歸全體村民所有。如果是農民新申請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兩年的期限,遇有征地時,就需要給予農民安置補償。當然,這個安置補償,可以是重新調換宅基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集體重新劃給宅基地),也可以在農民愿意的情況下補給農民一定的安置費用,農民自愿放棄宅基地使用權。但這種情況的發生率是極少的,因為農民申請宅基地后一般會及時進行建設。
所以,農村閑置的宅基地,大多數情況下,都不再歸原戶主所有,即使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在房屋倒塌后也會歸集體所有。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房子的宅基地遇到征用時,會按照非耕地的標準,補給村集體征地費用,不存在原戶主補償問題。
一、城中村拆遷與一般拆遷的區別
城中村拆遷相較于一般的征收拆遷來說,不論是從土地性質還是房屋類型,都更為復雜,所以其補償標準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遷,城中村土地性質有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種。目前現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質分為三種類型。
1.已經全部被征用為國有土地;
2.雖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質仍舊為集體土地;
3.部分為國有土地,部分為集體土地。房屋類型也包括宅基地房屋、臨時用地房屋、無證房屋、小產權房、門面房等多種。
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12條第2款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12條第2款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也就是說,由于法律已經做了特殊規定,城中村原則上是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標準和流程進行補償的。但是具體實施過程中還是要依據土地性質、房屋類型等具體情況進行區分。
二、補償方式有兩種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城中村拆遷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調換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選擇。
如果選擇貨幣補償,補償標準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個市場價格由選出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相關規范評估確定。
如果選擇調換房屋,底線是調換面積在同等地段“拆一還一”,各地區根據生活水平不同會在此基礎上增加系數補貼。同時,征收部門要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醉美梨鄉回答你的問題。
在城中村的改造中,避免不了要進行土地房屋征收和補償,要弄清你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回答?
1.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是經農村集體經濟同意按照一定的程序,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的基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含祖居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2.城中村改造征收和補償安置的是什么?這個一般是常識。城中村改造征收的是房屋和土地,補償的是被征收的房屋和土地,補償安置的對象一般是擁有房屋和土地權屬的個人或農戶。
3.作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你個人可以得到補償安置嗎?伙計,集體都沒有分配你宅基地,換句話說你沒有宅基地,國家沒有征收你的任何東西,補償給你什么?所以,答案很明確,一般你個人不會得到宅基地的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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