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戶主去世怎么辦
首先,農村的宅基地是屬于村集體的,農民只是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戶主子女是可以繼承宅基地房屋的,從而間接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因此到宅基地戶主去世之后,其相應的繼承人可以去辦理過戶手續,那么具體應該怎么辦呢?流程是什么呢?
一、宅基地過戶的條件
①繼承人需是本村戶口
當宅基地戶主去世后,若是其房屋繼承人是本村戶口的農戶,那么可以繼承其房屋的所有權,并間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若是繼承人是非農或者是外村戶口,可以繼續居住在此,但是不享有對房屋進行翻建的權利,房屋倒塌后,將被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②滿足一戶一宅的原則
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這項原則是不能忽視的,也就是說,若是繼承人繼承原戶主的房屋后,但不能翻修新建,直至倒塌滅失收回。
③符合供養協議內容
部分宅基地戶主是農村五保戶,對于農村五保戶而言,其有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這兩種形式,集中供養的農戶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分散供養的農戶去世后,其宅基地按照供養協議上的內容進行處理。
二、宅基地過戶的流程
①過戶申請
當宅基地戶主去世后,其繼承人滿足房屋繼承的條件時,那么其可以先向村集體申請變更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人,這里要注意一點,那就是需要在宅基地原戶主去世30日之內進行過戶辦理。
②過戶資料
當滿足宅基地過戶的條件時,申請人可以先準備好過戶的資料,一般是需要過戶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原宅基地使用證書,村委會同意轉移的證明書等等必備的資料。
③過戶審核
當資料準備齊全后,便可以申請過戶登記,需要先將資料遞交給村集體,村集體審核通過后,將資料遞交縣級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后,便可以登記發證。
當然,也有幾種不能繼承的情況,比如說
1、已辦理分戶,并且擁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準則是一戶一宅,既然已經分戶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繼承。
2、已辦理分戶,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農村宅基地資源越來越緊缺,為了保護集體其他人員的利益,不符合條件的子女不能繼承。
3、本身屬于違章建筑的宅基地未經任何審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這樣的宅基地不僅不被確權,還會被村集體強制收回,根本不能繼承。
4、不屬于農村居民戶口,由于特殊原因把戶口遷走,取消農業戶口前又沒有把戶口遷回來的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5、五保戶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因子女長期不在家導致老人無人供養,最后劃分為五保戶的,由村里人供養。這部分人去世后,他們的宅基地會被回收,子女不得繼承。
6、宅基地長期閑置或房屋長久失修,閑置時間超過兩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無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導致房屋坍塌的。這種宅基地都會被集體收回子女不能繼承。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積的部分,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積規定的。在此次土地確權工作中,超標的部分不會被確權,自然也就不能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