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程序違法的法律后果
行政處罰程序違法的法律后果
一、立 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投訴、申訴、舉報、其他機關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并決定是否立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對于不予立案的投訴、舉報、申訴,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準后,由辦案機構將結果告知具名的投訴人、申訴人、舉報人。二、調查取證:立案后,辦案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調取證據,并可以依法進行檢查。首次向案件當事人收集、調取證據的,應當告知其有申請辦案人員回避的權利。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應當告知其有如實提供證據的義務。辦案人員調查案件,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一般應當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證》。當事人認為辦案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辦案人員回避;辦案人員認為自己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申請回避。三、核 審:案件核審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法制機構負責實施。核審完畢,辦案機構應將案卷、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建議及核審意見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審查決定。四、告 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對行政處罰建議批準后,由辦案機構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一)責令停業整頓、責令停止營業、責令停止廣告業務等;(二)吊銷、收繳或者扣繳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經營許可證、撤銷商標注冊、撤銷特殊標志登記等;(三)對公民處以三千元、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萬元以上罰款;(四)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達到上述第(三)項所列數額的行政處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建議后,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認真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予以采納。不得因當事人陳述、申辯、申請聽證而加重行政處罰。五、處理決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經過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給予行政處罰、銷案、不予行政處罰、移送其他機關等處理決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的,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案情特別復雜,經延期仍不能作出處理決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是否繼續延期。案件處理過程中聽證、公告和鑒定等時間不計入案件辦理期限。六、行政處罰的執行:處罰決定作出并送達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準后,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
一、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強制,按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 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該行政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
行政機關賠償損失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二、怎樣預防和減少行政強制違法行為的措施,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的處罰。
行政行為程序違法將導致該行政行為被撤銷
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機關承擔。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行政機關可以將某些行政處罰委托給具備法定條件的其他組織實施,受委托組織實施行政處罰應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進行,并接受委托行政機關的監督,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組織實施處罰行為的法律后果負責。
要看什么影響,但一般所說留案底或者有前科指的是刑事處罰,在受到行政處罰后六個月內又有違法治安處罰法的行為,后一處罰決定可能要加重處罰。其他方面,如果被處罰人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可能對考核晉升有影響,如果該人又是因為賣淫嫖娼被行政拘留,那么可能被開除出黨,當然這種情況下,風言風語的,還不如辭職出去。。。。哈哈。。
一、行政處罰的程序違法如何進行判決?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證據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職權的;
5、濫用職權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所以法院應該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二、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一)發案與立案。
1、發案案源一般有
①上級部門交辦
②有關部門移交
③群眾舉報
④消費者或者受害人投訴、申訴
⑤依據職權在日常監管、市場巡查中發現。
2、發現案源并經初步核查、核實案源線索后認為依法應當立案查處的辦案機構應當及時立案。立案是合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的首要環節和法律依據。立案應當填制規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審批表》并附上相關材料交由縣級以上工商局局長或者主管副局長批準同時指定兩名以上辦案人員負責調查處理。 此處值得注意的是辦案機構查辦案件的立案標準有且僅有兩項
1、是發現有涉嫌違法違章行為的存在
2、是認為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在這兩項立案標準中,前一項是客觀存在標準,后一項是主觀認識標準。而在立案時并不要求必須查明涉嫌違法的確切當事人是誰、違法行為所涉及的具體財物狀況以及情節、手段、結果如何等問題。凡經過初查辦案機構如果認為符合上述立案標準的就應當及時填制《立銷案審批表》進入立案調查程序。
(二)調查取證。
1、案件經縣級以上工商機關批準立案后辦案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檢查。
2、辦案人員調查案件、收集證據、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主動出示執法身份證件。接受其他工商機關委托協助調查、取證的還必須出具書面委托證明。
3、辦案人員對案件進行調查,應當收集的證據類型主要有①書證②物證③證人證言④視聽資料、計算機數據⑤當事人陳述⑥鑒定結論⑦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上述證據必須經多方查證核實,方可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4、案件應當在法律規定或者領導指定的期間內調查完畢,因案情復雜需要延期調查的,應報主管領導審查批準。案件調查完畢,承辦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調查終結報告》、草擬好行政處罰建議書,連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審機構核審并報局長或主管副局長審批。
(三)案件核審。
根據現行體制案件核審工作由縣級以上工商局內設的法制機構負責。該法制機構應當對辦案機構送審的所有適用一般程序查處的案件,指定本機構具體承辦人員依法進行書面核審。基層工商所分局設有法制員的對該所分局以自己名義獨立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依法進行核審。
(四)行政處罰依法告知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辨意見或者舉行聽證。
案件經核審機構書面核審、同意后,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辦案機構應當依法制作《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者《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將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給予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等事項,依法告知當事人。 案件涉及聽證的按國家工商總局的有關專項規定執行。
(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辦案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按照要求,制作規范格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應當加蓋辦案機關的公章。 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日期,以辦案機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
(六)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1、《行政處罰決定書》制作后,辦案機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時送達當事人。
2、辦案機構代表縣級以上辦案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并將罰繳的財物等及時上繳國家金庫或者依法作出處理。
(七)、案件備案和歸檔。
看了這么多,您應該是了解得差不多了,關于行政處罰的程序違法,是可以進行變更的。行政處罰的一般過程就是先立案再調查取證然后審案之后就是聽取陳述作出決定最后執行歸檔,對于違法行為,我們會進行行政訴訟,進行人民法院的撤銷,行政處罰的一般過程包括七的步驟
按《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行政訴訟案件的判決形式是:對具體行政行為判決維持或撤銷、判決履行職責、對顯失公正的處罰判決變更。
1、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解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第一、第二項和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的一種判決。2、如果被確認違法,被訴行政行為至少有以下之一的違法行為:不履行法定職責,但判決責令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已無實際意義的。3、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4、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將會給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在實際工作中,登記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主要是由于該行為雖然違法,但是已不具有可撤銷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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