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
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
單方起訴離婚,法院多久立案,多久可以收到傳票?(一)法院從收到起訴書到發出傳票要經過兩個階段: 1、對起訴書的審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向被告送達起訴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也就是說,起訴狀通過了法院的審查并可以立案的話,被告在12天之內會收到你的起訴書副本。傳票可以通知被告人到法院自行領取或者由法院郵寄給被告人。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3 起訴離婚后,一般會在一個半月左右開庭,被告將大約在20天左右會收到法院的傳票。離婚案件。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至少10天以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民事訴訟法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 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 狀副本發送原告。
其次,關于被告具體接到傳票或者電話的時間,要根據當事人居住的條件和采取的送達方式卻決定,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第八十三條規定,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一般來講,法院收到當事人立案材料,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決定立案后五日內將立案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材料送達當事人,這樣送達最多有十二個工作日的時間。
但是,民事訴訟案件經常有普通程序無法送達的情形,也就是被告聯系不上,又沒有確定的地址可以明確送達。這種情況往往是法院通知原告繳納公告非費,然后辦理公告送達,公告的期限是兩個月,公告期屆滿視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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