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伐林木20立方米判多少年
濫伐林木20立方米判多少年
1、無證伐木,則屬于盜伐。 2、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一千至二千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特別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五千至一萬株為起點。 3、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點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株至1000株;濫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2500株以上,為重大案件;濫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00株以上,為特別重大案件。所以最多三年
1、
犯濫伐林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2、
根據《關于辦理盜伐溢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數量較大的起點,在林區,濫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樹500一1200株。在非林區,濫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樹250一600株,或者相當于上述損失。濫伐林木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上述規定的標準定罪量刑:(1)為首組織、策劃、煽動濫伐林木,或者破壞植被面積極大,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2)濫伐防護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的;(3)一貫濫伐或屢教不改的;(4)濫伐林木不聽勸阻,或威脅護林人員的;(5)其他濫伐情節嚴重的,如濫伐珍稀樹木等。如果濫伐林木未達到數量較大的,不構成犯罪,屬于一般違法行為。根據《森林法》第34條第1款的規定,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并處以違法所得2一5倍的罰款。
廣州管東平律師
28立方屬于 數量較大
濫伐林木罪的量刑標準,犯濫伐林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濫伐林木,定罪的條件應該是濫伐林木的“量”,定量的“林業評估”機構是否有資質證件呢?如果是林業局系統拿出來的“量”是不符合定案依據的。你可試試有資質的“林業評估”單位再做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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