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婚外情犯法嗎
婚外情犯法嗎?
犯法了,已婚人士如果和他人發生婚外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夫妻應該相互忠實的義務,至于是否違反其它規定,應該受到什么處罰,則要區分情況。
一,已婚人士和他人發生婚外情,只限于偶爾偷偷學會約會發生關系,首先是不道德的行為,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其次違法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夫妻離婚,法院在判決離婚時,判決分割財產時對無過錯方多分。
二,已婚人士和他人發生婚外情,在外以夫妻明義同居或者登記結婚了,甚至已經和他人共同生育了小孩,那么除去違反婚姻法之外,還觸犯刑法第258條之規定構成重婚罪,有人主張沒有登記,現在不承認事實婚姻所以不構成重婚,其實這個理解是錯誤的,已婚人士和他人對外以夫妻明義同居,一般情況下不會再次辦理結婚證的,但已經屬于事實重婚。如果規定重婚必須二次辦理結婚證,那么重婚罪也就成了休眠條文,無法打擊該類犯罪,事實婚姻雖在婚姻法上不認可,但在刑法上事實婚姻仍應以重婚罪論處。重婚之后,和原配離婚分割財產給重婚人少分或者不分。
三,已婚人士與配偶是現役軍人的人發生婚外情,明知對方身份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破壞軍婚罪,觸犯刑法第259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已婚人士和他人發生婚外情風險極大,是不道德的,會身敗名裂,也可能觸犯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如果屬于公職人員及黨員,則會受到政務黨紀處分。所以已婚人士要潔身自好,杜絕外部誘惑,堂堂正正做人。法律微言明確回答你:
婚外情行為可能涉及到兩個刑法罪名,即重婚罪和破壞軍婚罪。
1.重婚罪有兩種行為:
一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有配偶的情況下,又跟他人結婚或者雖然沒登記結婚但有事實婚姻;
二是,明知對方結婚,還又跟對方登記結婚或者雖然沒登記結婚但有事實婚姻;
2.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3.普通婚外情
如果沒有達到重婚和破壞軍婚的程度,就是普通的婚外情,在法律上,不構成犯罪和違法行為。但是《婚姻法》對待這種行為還是有一定懲罰的。
我們就拿花心的八戒來舉個例子。
這一天高翠蘭看到了八戒臉上的口紅印,逼問之下,發現了八戒與九尾狐的婚外情。高翠蘭這時候各種情感涌上心頭,但最想的,還是把八戒送進監獄,那么八戒在何種情況下才能被送進監獄呢?
1.構成重婚罪
(1)八戒背著高翠蘭,又跟九尾狐去民政局登記結婚了,構成重婚罪;
(2)八戒背著高翠蘭,跟九尾狐同居,雖然沒有登記,但是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形成事實婚姻,構成重婚罪;
(3)九尾狐明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八戒結婚了,還跟八戒結婚或者事實婚姻,構成重婚罪;
(4)九尾狐不知道八戒結婚了,也不可能知道,不構成重婚罪。
2.構成破壞軍婚罪
如果九尾狐的老公牛魔王是軍人,八戒別說跟九尾狐結婚,即使是同居,沒有形成事實婚姻,也構成破壞軍婚罪。
3.普通婚外情
如果八戒僅僅是跟九尾狐婚外情,沒有重婚,沒有破壞軍婚,沒有同居,只是偶爾去賓館呆上幾天,那么八戒就是普通婚外情,這種行為雖然在道德上被強烈譴責,但在法律上,不構成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
有人會說,八戒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第4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確實,八戒確實違反了這條法律,但是這條法律沒有規定法律后果,沒說違法了之后應該怎么怎么辦。
4.離婚時候的過錯方
雖然普通婚外情,構不成違法犯罪行為,但是也不是沒有任何后果。如果高翠蘭提出離婚,那么八戒就是離婚的過錯方?;橐龇ǖ?6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八戒也不是一點懲罰得不到的。
婚外情是否犯法,要具備分析婚外情所達到的程度,對于婚外情,在程度上可分為三種類型:
一、婚后與他人通奸
在我國悠久的歷史長河中,通奸都是入罪的,有的朝代刑罰還很重,新中國成立后,沒有沿用通奸入罪的規定,故通奸行為成為了道德規制的內容,由社會道德去進行評判,故婚外與他人通奸,不犯法,但會受到自身的良心與社會道德的譴責;
二、婚后與他人同居
婚后,離開自己的配偶與他人同居。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婚后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或者與他人又進行了結婚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后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構成了事實上的重婚,或者與他人結婚,直接構成了形式上的重婚。
以上是三種婚外情的具體情形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至于怎么辦,奉勸一句,成年人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應對自己的家庭負責,不要玩火,不要傷害自己的家人和他人。
“婚外情”只是人們口語中的說法,法律上沒有婚外情或者出軌的說法,有的是“
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所以你說的婚外情我們且要分說:
- 如果是指一夜情這些情況的話,那么既沒有違法也沒有犯罪,可能你需要跟對方進行一個深入的溝通了,如果對此情況忍無可忍,也可以提出離婚,協議不成的話,也可以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
- 如果是長期保養“二奶”、“小三”的話,那就屬于違法范疇,適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如果是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的,那就是構成了重婚罪。屬于刑事犯罪的范疇?!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總結就是,婚外情犯不犯法,還要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才能做出判斷。簡而言之,一夜情屬于道德范疇;養小三包二奶屬于違反《婚姻法》范疇;重婚屬于違反《刑法》范疇。而這些案件中,法官通常要求你出示足夠的證據。
存在即合理。首先,我們要從為什么有婚外情的角度去分析。我覺得無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
1,單純的為了性,夫妻兩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就容易失去剛在一起的那種刺激,那種新鮮感,或者是雙方其中一個由于身體或心里的問題,對性失去了需要,這就導致另外一個需要身體上的安慰,所以,有人說男人最容易出軌的時候就是女人怪胎十月的時候,也正是如此。這樣的婚外情來的最直接,也是最容易產生的原因。
2,感情不合,結婚之后,總是有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導致兩人經常吵架,甚至出現家暴,這時候男女就會留戀以前那個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對象,日子久了,兩個更是形同陌路,這時兩人都會想到在外面尋求心里慰藉。
3,為了炫耀,這種心里個人覺得是最可恥的,我在深圳東莞這邊很多工廠甚至把玩了幾個女人當成衡量男人是否成功的標志。
4,接受不住金錢的考驗,這種情況往往出現在女的身上,當然我這絕不是歧視,一個女的剛開始跟男的在一起,可能是真正的為了愛,可當她明白生活除了面包與牛奶,更多的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這個時候一旦一個有錢的男人走進了女人的世界,那么受夠了生活的苦的女的也是很難拒絕的。
當然除了這些情況,還有兩人長期分居,心里和身里得不到交流,亦或者小三的橫刀奪愛這些情形,那么對待婚外情。我們該怎么客觀的對待,首先我們是絕不能單純的去指責任何一方出軌,感情是雙方的,感情的崩塌兩人都是有必不可免的責任。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個人覺得,兩人從結婚開始就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要相互體諒,相互包容。如果心里上是愛對方的,那么即使身體有需要也要克制,先賢也說發乎情,止乎禮。實在忍不住,不還有祖傳手藝嘛。而那種為了炫耀,到處玩弄感情的,記住人在做天在看,淫人妻女,要想想自己的報應會不會落到自己的妻女身上。而那種兩人連基本的感情都沒有了的,我覺得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結果,兩人為了道德,貌合神離,而私下又到處搞婚外戀。才是真正對對方的傷害,對社會道德的挑釁。
原則上講,婚外情是不會觸犯法律的,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兩廂情愿。 只是觸碰了當今社會的人倫道德理念而已。
但是有些情況就比較特殊,從婚外情發展成重婚罪,這就觸犯了法律。
由于婚外情是在第三者秘密的情況下而相互暗戀發生關系的,雙方都在背人的情況下共同來往。如果雙方來往的時間長了,而由此導致女方懷孕生了孩子,這一切的證據;假如被自己的妻子掌握。并讓自己的妻子將這些證據提供給法院, 當事人的妻子完全可以用重婚罪之名起訴丈夫的婚外情。如果這樣的話,那么當丈夫的就完全可以受到法律的自裁。
果如婚外情的女方身份特殊,那么也會導致由婚外情觸犯了法律。
所謂的女方身份特殊,一般是指女方假如是軍人的妻子,那么婚外情就有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一個條款‘’破壞軍人家庭罪‘’。這是一個比較重的罪,如果法院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婚外情涉及到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那么法院會以此為依據判處當事人近三年左右刑期。
在當今的社會中,許多人把婚外情看成,玩火者或者是刀尖上跳舞。深深沉罪于婚外情的感覺是比較麻醉的,但是東窗事發會釀成生活中許多的悲劇。所以說,不論是有權者,還是有錢者,還是我們平頭老百姓都要把心態放好,安安穩穩地經營自己的家,過自己的小太平日子,不要去將所謂的感情牽扯到自己的內心。常言道:‘’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當讓你償還的時候撕心裂肺,掏心扒胃,那種滋味兒是自己找的。
對于婚外情行為本身,中國法律并未明文規定?;橥馇椴⒉贿`反我國現行《 婚姻法》,但是有違夫妻之間的忠誠原則,違背倫理道德。
不過由婚外情行為而引起的虐待、遺棄、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嬰、傷害、兇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結果,中國的婚姻法、刑法及一些單行法規均有相關的規定。有婚外情引發的這些行為是違法的,必須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堅決予以嚴懲。
再者,有兩種婚外情行為另當別論。
其一:涉及軍婚的。
我國現行《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其二:發展成重婚的婚外情行為。
《刑法》第258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3條第2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婚姻法》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所以,由婚外情行為發展成重婚行為的,不僅違反《婚姻法》而且了觸犯了《刑法》。
由此可看,婚外情行為不違反我國現行《婚姻法》,但違背了社會公俗道德,會受到社會的嚴厲譴責,但軍婚或者重婚的除外。軍婚、重婚涉及違法。
那么遭遇婚外情行為,我們該怎么辦呢?
我認為遭遇婚外情,應從這幾個角度去考慮和解決。
其一,提升自身人格,擁有獨立經濟,不斷強大完善自己。只有自身強大了,才可以做到不懼“小三”,“小四”。
其二,遭遇婚外情,無論男方女方出軌,都說明你們之間的婚姻出現了問題。不妨平靜情緒,好好思索,婚姻到底是哪里出現了問題?男女雙方好好溝通,對出軌方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協調解決.
其三,協商不了的,出軌方執迷不悟的,全面收集出軌證據,提起離婚訴訟,為自身爭取最大的利益權益。
婚外情并不違法,這個我們看到現在娛樂圈各種八卦都是已婚的明星或名人出軌包二奶、劈腿、找小三等等各種新聞,那我們從來就沒有看到這些當事人被警察抓起來,或者被法院判刑等等。
這也就直觀地說明,婚外情本身并沒有在法律上構成違法,更多的只是道德層面的一個社會的批判。 當然,這也不是說所有的婚外情都是不違法的。
有一些情況下婚外情是構成違法的,就比說“重婚罪”,按中國的刑法規定,構成重婚罪的,就可以判處兩年以下的刑期。
當然重婚罪的認定,目前是也比較清楚的,主要是基于某個人他有法定的婚姻關系之外,又和另外人的結婚,或者構成事實婚姻的一種情況,這是違法的。
但是這個界定是比較嚴格限定的,就比如說現在很多人包二奶,或者出軌跟別人同居這種行為,很多時候并不能都被認定為是重婚罪。
重婚罪下的事實婚姻的認定,有一個比較清晰的條件就是:同居的二人是以夫妻關系存在的,對內對外都是以夫妻關系展示,這樣的情況就構成了事實上的婚姻。
如果只是一個比較松散的形式,僅僅是同居、姘居,只能說是非法同居而已,法律這種情況下,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所以再回到怎么辦的問題?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是出軌方問的還是被出軌方問的?如果是被出軌方問的,我的建議是,如果拿到證據的話,在未來離婚的時候是可以讓他作為過錯方,從而讓他面臨更多的損失的懲罰。
是違法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第四條的規定:“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但是,不管是《婚姻法》還是相關法規、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目前都沒有對違反夫妻相互忠實義務的簡單“婚外情”應如何處置做出明確規定,只是《婚姻法》第46條對于“程度較深的婚外情”給出了處罰依據,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索要精神損害賠償。
目前,對于沒有達到“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程度的“簡單婚外情”,只能是靠道德和輿論來譴責,在離婚時可以適當少分給過錯方一些財產,僅此而已。
婚外情,談不上犯法,因為犯法更多指的是刑事犯罪,這只是老百姓口頭經常愛說的一種說法,但是在法律上,我們一般不說犯法,我們應當說是否違法。
對于婚外情來說,我想它還上升不到刑事犯罪,但是它肯定是屬于違法的一種行為,它所違反的是婚姻法當中夫妻之間應當負有的一種忠誠義務。所以,如果僅僅是一個人有婚外情,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在外面有情人,有小三兒,或者普通的出軌行為,并沒有與情人或者小三長期的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那么它就屬于一般的違法行為,受損害的一方,我想除了離婚也沒有什么其他更好的辦法來制止了。
但是如果出軌的一方不僅僅在外面有婚外情,而且還跟這個第三者長期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么它就有可能構成重婚罪,如果構成重婚罪的話,那就不僅僅是離婚的問題了,受損害一方的配偶是可以主動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對方重婚罪的,這可就是刑事犯罪了,是可以坐牢的。
所以婚外情可大可小,關鍵是要看對方的過錯程度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