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改法人名字嗎
公司可以改法人名字嗎
題主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糾正你一個錯誤,應該是“公司要辭退我”,而不是“公司要辭職我”。
在公司干了四年,結果被公司辭退,內心覺得不平衡想要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結果擔心公司更換了名稱和法人代表會影響權益執行。要想去申訴爭取權益,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公司更換名稱和法人代表并不會影響其履行法律責任
明確一點,你想“告老板”這觀點和出發點是錯的,你的勞動合同糾紛主體應該是公司,即便是要告也應該是告公司。既然如此,企業變更的一些履歷都是有備案的,名字再改底子不變就能通過法律途徑追溯。
【二】打官司要憑證據和事實,不能僅靠所謂的“為公司奮斗了四年”的苦勞
對于職場上的不公平想通過法律途徑申訴爭取權益,那么決定成敗的核心就是公司辭退你的這件事是不是違法違規,結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分析自己被辭退的原因,是不是公司抓有你的把柄,或者說你的違紀行為是前提的情況下辭退你。
【三】不管最終官司輸贏,希望你都能反思一下自己
公司干了四年的老員工被辭退,這本身對公司來說就是一種損失。但是,公司寧愿割肉止損也不愿要你繼續待下去,除了公司瀕臨倒閉裁員以外,剩下的只能是工作表現。職場上講功勞講苦勞說白了都是主觀的東西,真正客觀存在的是公司發薪水雇傭你做事,這就相當于買賣一樣,你情我愿。你的工作做不好,尤其是工作態度一直不改變,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出不來,那就意味著你違約了,被辭退必然也是早晚的事。以上都是我個人猜想,真正的原因還請你自己分析。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法人是可以更改的。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沒有“法人”這一說。根據您的意思應該是:如何辦理經營者姓名變更。具體解釋如下:
1、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經營者時,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換句話而言,個人經營的個體戶是不可以改變經營者的,要是改變的話,只有重新辦理登記;對于家庭經營的個體戶是可以改變經營者的。
2、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組成形式,包括個人經營和家庭經營。家庭經營的,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應當同時備案。擴展資料法人營業執照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核發的證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產經營權利的法定憑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載明的內容有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經營期限。
據我所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法人是可以變更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限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范圍內,應當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變更(換照)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原經營者和變更后的經營者都應當在經營者簽名欄中予以簽字確認。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相關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法人變更不是公司名稱的變更
有影響。換了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稱就必須和員工重新簽訂合同。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于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1、召開股東會,作出變更公司法人代表的決議;
2、召開董事會,一般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往往是法人代表,所以還需要召開董事會,作出變更董事長/執行董事的董事會決議;
3、工商管理部門提交變更材料(工商局會有一份關于變更公司法人代表的資料清單,根據清單來提供就可以);
4、工商變更完成后,領取新的營業執照,重新刻法人章、企業公章;
5、稅務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6、開戶銀行辦理資料變更,將原開戶許可證上交,大約5-10個工作日領取新的開戶許可證。
到此,基本流程走完。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可以改法人名字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