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必須要贍養父母嗎
子女必須要贍養父母嗎
我是生活領域創作者,我來回答此問題。我認為:當父母老去,沒有賺錢的能力,作為子女應該贍養他們。
一、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子女必須贍養自己年老的父母。
目前,我國已進入人口老年化社會,老年人口約占18%,國家養老體系不完善,國家沒有實力實行國家養老。憲法及婚姻法有關條文規定:父母必須撫養未成的子女,成年且有勞動能力的子女必須贍養年邁的父母,否則違法,會被法律懲罰。贍養年老的父母是每個成年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要以任何借口拒絕贍養父母,把父母養老責任推給社會。我堅信:子女都懂法,不會拒絕贍養年邁的父母。
二、養兒防老是中華民族傳統習俗。
百善孝為先,孝敬老人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父母養我小,我養父母老,贍養父母天經地義。我國歷史悠久,養兒防老深入人心,已成為中華民族傳統習俗。人老了以后,沒有賺錢能力,子女應當承擔贍養年老父母的責任,不要找任何借囗拒絕贍養父母。羊羔跪乳,烏鴉反哺,做人要懂得感恩,孝敬父母,動物尚且如此,更何況我們人呢?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不待。孝敬父母,一定不能等,趁父母還健在時,做子女的我們,趕快行動起來,贍養好自己年邁的父母!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不喜勿噴。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總體上是這樣。但如果他兒子病殘或其他原因沒有能力贍養父母,作為女兒也應義不容辭挑起贍養二老的重擔。這種例子多了去。
父母老了必須有兒子贍養嗎?
這個問題要是在舊社會那是必須的。因為,舊社會人們都有“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的觀念,這是傳統封建文化教育的產物,是重男輕女思想的結果。這是因為有以下原因造成的:
首先,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兒子始終是自己的,既使結婚生子以后,孫子孫女也要隨自己的姓,都是一家人,那么自己老了不靠兒子養老靠誰呢?所以,一般老人的財產也都是留給兒子。
其次,對于女兒來說 ,從一出生就注定要被“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因為,在過去人們總是認為女兒遲早會出嫁的,出嫁以后也就是人家的人了,這在稱謂上就可以體現出來,例如:女兒出嫁前稱親生父母的家為“家”,而結婚以后,親生父母家就變成了“娘家”,顧名思義,也就不是自己的家了,所以,一般女兒出嫁后就不管娘家的事了,也失去了繼承權了。
其三,到了現在的社會,就不能再拿老眼光看問題了。隨著我國法制的建立健全,男女的地位基本上是平等了,有時候女性的地位還高于了男性。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男女權力平等,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同時也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所以,父母老了必須有兒子贍養是舊社會封建思想的殘余,是錯誤的行為。
從我國法律上,是完全沒有規定,要讓父母幫兒子帶孩子的責任和義務的,即使愿意也是出于自愿,表示一種情份而已,任何人不得強迫。
至于因為父母不為兒子帶孩子,兒子不贍養父母,這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兒子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違者父母可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可強制執行。
我覺得不管子女多大,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是中華傳統美德,每個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
贍養父母,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優美傳統,也是我國的傳統思想養兒防老,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
法律上有規定,贍養父母的可以從遺產上多分一些財產(沒有說明沒有分得財產,不用贍養父母的說法)首先不贍養父母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是不允許的。
贍養父母是法律定的義務,就像父母撫養子女一樣都是法律強制的規定,就算是沒有分得財產也要贍養父母的責任。
法律有明文規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你自己的父母親,自己不去贍養,而找很多原因為自己解脫。還問孫子輩,能否替你們盡孝的荒唐設想。可以,按你的邏輯,你兒女也可以找很多理由不照顧你,不贍養你,由他們的孩子,也是你的孫子輩贍養你,真是荒唐的思維,混亂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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