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辦離婚都需要什么
民政局辦離婚都需要什么
不知道你經歷了什么,會在疫情防控期間提出這個問題。不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每個人做出一定的選擇都必然有他充分的理由,想明白了的離婚沒有遺憾,是及時止損,恭喜你有勇氣邁出這一步。
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前者雙方自愿即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后者稍顯麻煩。不過,只要鐵了心,沒有離不了的婚。話不多說,法條奉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不過,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會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如果去意已決,請保留好相應的證據材料,盡快起訴,因為第一次要求離婚就被法院判離的概率較小。祝你早日脫離苦海,找到真正的幸福。
謝謝邀請。
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照片等材料。
還需要本人親自去當地明證局辦理。
多嘴一句,干嘛要離婚呢?!要多多發現美
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自愿的也要準備),民政局邊上一般都有打印的,格式人家都有!當天就能辦完!
如果感情走到了盡頭,非要離婚不可,這就看怎么選擇了。當前離婚的途徑不一樣,手續自然也不一樣!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先說說協議離婚吧,協議離婚是基于雙方自愿的前提下進行的,一方不愿意,則雙方達不成意愿,是沒辦法離婚的!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采用協議離婚!去到婚姻登記部門,拿上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直接辦理即可!
再說說訴訟離婚吧,所謂訴訟離婚就是說雙方達不成意愿,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執意要離婚,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到基層法院,通過判決離婚即可!一般需要的手續就是民事訴訟狀,原告的有效證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等!去了法院,到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及訴訟費,法院受理后根據案情采用簡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進行開庭審理,然后判決是否準許離婚!按照叛例,一審一般不會直接判決離婚!半年后,當事人再次起訴,法院開庭審理,這次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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