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需要做什么準備
看是采取那種方式,一,采取去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方式,應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寫清楚。二,采取去法院訴訟離婚方式的,應寫清“起訴事實與理由”部分,列舉對方有過錯行為的,最好有物證和證人證言。然后可寫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
當雙方的共同生活無法維系,離婚就成為唯一選擇。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準備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三項: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其三,良好的夫妻協議,雖然可能無法協議,但盡力去償試總是好的。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一、離婚前需要做什么準備
當雙方的共同生活無法維系,離婚就成為唯一選擇。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準備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三項:
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
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其三,良好的夫妻協議,雖然可能無法達成,但盡力去償試總是好的。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則不達”。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