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保險公司上班的朋友擔保人
給保險公司上班的朋友擔保人
謝邀!
我的幾個以前的同事后來都加入了保險公司,其中有一個同事,我老婆已經在她手上簽了幾份保單了,我們夫妻的重疾險,還有兒女的保險都在她那里買的,以前關系還算好,就當支持她的工作了,人家現在混得還不錯。還有幾個工作時認識的朋友,也在保險公司上班。我覺得,都是掙錢養家糊口為了過上好日子,只要不是坑蒙拐騙,違法犯罪,就沒有必要疏遠人家,買不買她們的保險,自己決定,人家又沒有逼你。總的來說,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朋友多了路好走!
熟人在保險公司上班,總是請我們去聽課請吃飯,也沒讓我買保險?有什么套路沒?
其實,這也不是什么套路不套路的,就是一種保險營銷方式,一種向居民推銷保險的手段,或者說向居民介紹保險知識的做法。
要知道,要想讓人接受保險、購買保險,首先要讓人認識保險、知道保險、了解保險,特別是保險對居民的好處。否則,誰會去購買保險呢?誰又對保險產品感興趣呢?
實際上,對保險來說,由于很多人并不太了解,因此,還沒有保險意識。作為為未來買下的一份平安和保障,保險對每個居民、每個家庭都是十分重要的。只是,廣大居民對保險太不了解,加上前些年有的保險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沒有足夠的保險方面的知識,無法給廣大居民講清楚保險的作用,也就使得廣大居民對保險的認識更存在問題。所以,今天的保險從業人員,通過請專業人員講授保險知識等方式,普及保險知識,讓廣大居民接受保險,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切不要把他們的做法當作什么套路。過去的才是套路,今天的是普及和推廣。
你好,是需要擔保,一般是2個人,其中一個是你的介紹人或者叫推薦人。另一個是當地的,非直系親屬,非個體,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一般是找朋友。需要提供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公司會給你的擔保人打電話回訪的,所以填寫的時候要注意啦。押金500元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業務員經常要接觸錢,以防萬一。你辭職的時候押金是會退還的。你實在找不到擔保人的話,找你的推薦人幫忙啊,他會給你想辦法的。有2個關鍵點。填寫擔保人與你的關系那一欄,最好寫“朋友”第二電話要留對。呵呵,有些事,你明白的。
擔保人必須承擔被擔保人過失造成工作單位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職工是可能發生代收客戶保費,自己花了,無力償還的情況的,這時,擔保人就要替其償還了。
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擔保主要是由于以前收費是由保險公司的業余員上門收取現金,發生過不少業務員攜款逃跑的事件,業務員提供擔保后,如果業務員攜款逃跑,保險公司就會請求其擔保人承擔責任。因此,不要隨便給別人提供擔保。但現在,保險收費都是通過銀行轉帳的形式收取,業務員就沒有機會騙取現金,除非業務員聯合保戶騙保(如:制造虛假病例騙取保險公司理賠等),這樣來看擔保人一般也沒有什么風險拉。不過,還是要小心。如果你對此人非常了解,你可以為其擔保。我的意見是最好不要馬上就答應,因為保險公司下屬的那些小機構很有一些“辦法”解決的,如果實在不能解決,作為朋友或親戚,為其提供擔保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的。
樓主以朋友名義在保險公司就職,就職期間辦理的保險業務,屬于履行職務行為,客戶是與保險公司建立保險合同關系,而不是與你。基于合同相對性原則,對于客戶沒有影響。 但樓主以朋友名義就職,可能因此與公司之間產生勞動爭議糾紛。
謝邀!有些直接接觸錢物的職位聘用人員時公司會要求應聘者提供擔保人,而可作為擔保人者一般都要求是有穩固收的公務員、公司高管或國企干部或有穩定收入者。以前證券公司有柜臺現金收支,其出納人員會要求有擔保人,實行銀行第三托管后券商柜臺沒有現金支付,就無此要求。保險行業以前柜前有現金收支時也對其出納人員或業務員有擔保要求,現保費收取或賠付均已改為銀行卡轉賬后就沒有直接現金收支,故對一般員工也不會要求擔保。據我了解2016年各地中國人壽公司都陸續改革成為銀行卡收支轉賬了,現在都沒有直接的現金業務。我想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應不復存在。我認為題主可向朋友就職的人壽分公司詢問是否其還需擔保,若不需則擔保請他們解除為朋友所作的擔保。
部分認同。當你好朋友有困難,而且判斷他有能力有擔當能承擔這份借貸的責任的情況下,還是應該給予擔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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