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如何留職創業
事業單位人員如何留職創業
2017年3月,人社部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17〕4號),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創新創業;2019年12月27日,人社部針對在實踐中陸續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新需求,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37號)。上述兩個指導意見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的適用范圍、程序以及離崗創業人員的相關權利義務進行明確,根據上述文件的相關規定,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離崗創業中涉及相關內容進行梳理,具體包括以下:
一、離崗創業申請
符合離崗創業規定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單位審核同意的,應當自審核手續完成15個工作日內與其訂立離崗協議。
二、簽訂離崗協議
1、離崗協議的相關內容
事業單位與離崗創業人員應當訂立離崗協議,約定離崗事項、離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歸屬等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同時相應變更聘用合同。離崗創業項目涉及原單位知識產權、科研成果的,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收益分配等內容。
2、離崗協議的期限
聘用合同變更后,未執行的合同期限應與離崗協議期限一致。離崗創辦企業申請應經事業單位批準,期限不超過3年,期滿后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以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離崗創辦企業期限最長不超過離崗創辦企業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在同一事業單位申請離崗創辦企業的期限累計不超過6年。
三、離崗創業期間的人事關系、社保、工齡、檔案工資及其他待遇
1、人事關系和檔案
離崗創業期間,原單位應當為離崗創業人員保留檔案和人事關系。
2、社保
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仍按原渠道繳存,繳費基數參照原單位同類人員確定。
3、工齡
離崗創業期間,離崗創業人員的工齡連續計算。
4、檔案工資
檔案工資正常晉升。
5、其他待遇
(1)創業企業或所工作企業應當依法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離崗創業人員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離崗創業期間非因工死亡的,執行人事關系所在事業單位撫恤金和喪葬費規定。
(3)在離崗創業期內,離崗創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單位應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4)其他基本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
四、相關職稱問題
1、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管理制度;
2、離崗創業人員參加職稱評審,可以通過原單位申報,也可以通過創業單位申報,并且不受原單位和創業單位職稱結構比例限制;
3、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等,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4、所獲得的職稱可以作為其返回事業單位后參加崗位競聘、重新訂立聘用合同的參考。
五、考核與獎勵
1、離崗創業人員的考核由原單位負責,根據其創業表現組織實施并確定考核等次;
2、離崗創辦企業業績突出,其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的,不占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考核優秀比例;
3、創業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著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六、離崗期間提前回崗或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提前回崗
對于創業協議期未滿,離崗創業人員愿意提前回原單位工作的,本人應向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原單位應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離崗創業人員現有職稱聘用到相應等級崗位。
2、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本人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單位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
七、離崗創業期限屆滿
1、愿意回崗
離崗創業人員創業協議期滿愿意回原單位工作的,本人應在協議期滿前向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原單位應予聘用,并按照離崗創業人員現有職稱聘用到相應等級崗位。
離崗創辦企業人員返回時,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將其聘用至不低于離崗創辦企業時原崗位等級的崗位,待相同等級崗位人員退休或解除、終止聘用關系后再恢復到原結構比例。
2、不愿回崗
離崗創業期滿,創業人員不愿回原單位的,應當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辦理人事關系調轉手續。
3、不申請回崗,也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離崗創業人員自離崗創業期滿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不申請回原單位,也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單位在書面告知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出具解除證明,按照相關規定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離崗創業期間違法違紀處理
離崗創業期間違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處理。
以上是對“事業單位人員如何留職創業”作出的整理總結,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