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離婚官司下來大概多少錢
最近大鵬律師看到幾個客戶留言,想要在明年正式出臺離婚冷靜期之前辦理離婚,打離婚官司對于客戶來說,最關心的無非是兩個問題:一個是這場官司能不能打贏?另外就是一場離婚官司下來大概多少錢?
如果律師告訴他:官司肯定能打贏,收費還很低,那客戶肯定愿意花錢聘請該律師。
但實踐中,絕大多數律師都不會給出肯定能打贏的承諾,因為明確規定律師不得承諾結果,哪怕再簡單的案子,都不可以說肯定能打贏。如果你遇到一個律師告訴你:包贏。恭喜你,你遇到騙子了。如果你覺得找這樣的律師,會讓自己心安理得一點,那就大膽找吧,就像尼采說的:對待生命不妨大膽冒險一點,反正你早晚都會失去它。
事實上,再簡單的案子,都有可能出現讓人出乎意料的結果。這其實和打牌的道理是一樣的,你手里的牌再好,保不準人家的牌比你還好呢?你又沒有看過人家的牌,怎么敢保證打贏?只能當雙方對簿公堂,底牌紛紛亮出來,贏面基本上才可以判斷。
雖然官司能不能打贏不能跟客戶保證,但是一場官司需要花多少錢倒是可以和客戶提前說明,這樣客戶就可以提前進行準備。有的客戶經濟條件有限,那就可以不通過訴訟這條路徑,可以選擇其他路徑實現自己的目的。就如鄧公說的:黑貓白貓,能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一場離婚官司下來大概多少錢
1、律師費。是否有該項支出,取決于客戶是否委托律師。如果客戶委托律師,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律師費。就浙江范圍內,根據(浙價服【2011】212號)的規定,除了特殊法律服務之外,其他法律服務全面實行市場價,意味著怎么收費,律師說了算。
很多人看完擔心,律師是不是會漫天要價,這個擔心過慮了。一般來說,律師費的高低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例如地域,一個省會城市的律師的律師費必然比小縣城律師的律師費高,因為省會城市需要有更高的辦公成本以及更高的辦案成本。例如專業能力,一個什么案子都接的萬金油律師,律師費必然比專業律師低,這是因為專業律師在某個細分領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夠提供更好的解決方案和法律服務,萬金油律師往往只能解決基礎的法律服務。
所以,客戶在選擇律師的時候就需要考慮一個問題。這個案子是否有必要找專業律師處理?如果是一個法律關系很簡單的案子,去聘請專業的律師,那就有種殺雞用牛刀的感覺。這類案件,哪怕找萬金油律師影響也不大。如果是一個法律關系很復雜的案子,最后找了一個萬金油律師,就好比自己明明得了癌癥,最后卻去社區醫院找醫生瞧病,儼然是視生命為草芥。
2、訴訟費。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會收取訴訟費。法院收取訴訟費的目的主要不是賺錢,因為很多客戶之前也抱怨:說法院不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地方嗎,為什么還要收費?法院采取收支兩條線,法院收取的各類費用上交財政,法院每年的開支由財政撥款。法院收取訴訟費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當事人濫用訴權。試想一下,如果打官司不花錢,那么當事人可能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鬧上法院,而有些事情是沒有必要通過法院來處理的。
關于訴訟費的交納方式:由原告預交。預交的意思是先墊付訴訟費,等官司打完了,由敗訴方承擔。但在離婚案件中,訴訟費的收取相對比較特殊。如果起訴,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那么由原告承擔律師費。如果起訴,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了,那么訴訟費由雙方分擔,分擔的比例會考慮財產的分割比例。假如沒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那訴訟費有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那么一人承擔一半。
關于法院收取訴訟費的標準: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到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這樣,關于訴訟費的內容就全部講清楚了。
一場離婚官司下來大概多少錢
3、保全費和擔保手續費。在某些涉及財產的離婚案件中,一方擔心對方轉移資產,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包括查封不動產、動產,凍結銀行存款等措施。此時,法院會收取相應的保全費,同時要求申請方提供相應的擔保。
關于保全費的標準: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除了交納保全費,法院還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如果當事人沒有現金或其他財產提供擔保的,就有必要找保險公司或者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擔保手續費,不同的公司費用不太一致,一般在擔保數額的萬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之間。
4、公告費。在對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包括起訴狀副本、傳票、判決書等)無法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此時法院只能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法律文書。公告的方式:一般在國家級或者省級有影響力的報刊上發布公告,那么相應的,報社會收取公告費。按照目前的司法實踐,公告費的標準不太一致,之前處理的幾起案件中,公告費按照560元收取,包括兩次公告(傳票和判決書)。
5、評估費。在涉及分割房產時,對于房子價格能夠達成協商處理意見的,那么該筆費用是不會產生的。但當夫妻感情破裂,對簿公堂之時,男女雙方的意見往往是相左的。房子的現價如何確定就成了亟待解決的問題。法院會要求一方申請評估,然后法院委托相應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定價。
既然對房屋現價進行評估,必然會產生評估費,而評估費的收取和訴訟費差不多,采用預交制,最后由雙方進行分擔。根據浙江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目前評估費收費標準采取累進計費率,如下:
1、房屋總價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42%。
2、100萬元到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累進計費率為0.3%。
3、500萬元到20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12%。
4、2000萬元到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06%。
5、5000萬元以上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012%。
6、執行費。當法院作出判決,并生效后,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時,就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法院既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勢必需要收取執行費,不過執行費和訴訟費不同,訴訟費采取預交制,執行費不采取預交制。申請執行時,申請執行人只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判決書(原件或復印件,不同法院要求不一致)、生效證明等材料,法院就會啟動執行程序。當法院強制執行有效果之后,從執行款中作相應扣除。
關于執行費收費標準: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管理辦法》的規定:1.沒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這樣看來,打一場離婚官司,不但耗時,而且耗錢,希望天下無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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