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摩托車酒駕怎么處理
摩托車俗稱“肉包鐵”,顧名思義它的安全性能比起汽車等交通工具來說要低的多,那么駕駛摩托車就更應該嚴格遵守法規、更加小心謹慎才是。然而,還是有個別摩托車駕駛員視交通法規為兒戲,去觸碰法律的紅線,受到法律的嚴懲實在是咎由自取!
6月25日晚23時10分許,在禹州市陽翟大道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的民警發現一輛車號為豫KB****的春風二輪摩托車向檢查點駛來,民警遂示意摩托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過檢查,民警發現駕駛員張某身上有一股刺鼻的酒氣,民警立即對張某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張某已經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依法將張某帶回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經過調查,民警發現張某持有D證,并且張某尚在實習期。經過詢問,張某向民警交代當晚他和幾個朋友一起聚餐,席間經不住朋友勸說喝了三瓶啤酒。吃完飯后,張某覺得自己是騎摩托回家,又不是開汽車,交警應該不會查我酒駕的,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騎摩托回家,沒想到自己騎行到陽翟大道后被民警當場查獲。民警聽完便對張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詳細地向其講解了機動車的定義,并通過實際案例向王某講明酒后駕駛的嚴重危害,規勸張某以后要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出行。經過民警教育,張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向民警保證以后不再酒駕。
最后,民警對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由于張某還在實習期,張某的駕駛證還將被交管部門依法進行注銷。
交警提示所有摩托車駕駛員:摩托車是被劃為機動車進行管理的,既然是機動車,那就應該把自己定位成和汽車一樣,也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勿觸碰法律紅線,違法必被嚴懲!
摩托車酒駕怎么處理
摩托車酒駕出車禍,應是摩托車駕駛員的主要責任。
1、因為喝酒后,酒精麻痹神經,容易產生精神恍惚,控制能力差,是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摩托車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營運摩托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摩托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駕駛營運摩托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摩托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摩托車駕。
摩托車酒駕怎么處理
案例一2019年10月,李某在飲酒后駕駛摩托車行駛至東山街道某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攔停。經鑒定,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90.7mg/100ml。經查,李某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于2018年7月被區公安局處以行政罰款1500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
在李某具有坦白情節的情況下,法院一審判決李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案例二2019年5月,明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和諧大道某路段時,與停放在路旁的重型貨車發生相撞,造成明某受傷。經檢驗鑒定,明某血液內的乙醇含量為199. 9mg/100ml。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決明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案例三2017年10月,曹某明知朋友謝某大量飲酒的情形下,卻要求謝某駕駛曹某的助力車搭載其一同前往南康城區,行駛至芙蓉新城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謝某、曹某兩人受傷。經司法鑒定,謝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91.9mg/100ml,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曹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91.1mg/100ml,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自己酒后不能開車外,在明知他人醉酒,也不能授意他人駕駛,否則將構成危險駕駛的共犯。摩托車、超標二輪車都是機動車,醉酒騎車也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道路上各種各樣的文明駕駛標語,想必大家早已爛熟于心,而許多人在長時間的駕駛生涯中卻漸漸麻木,但是,有時候卻僅僅是因為自己的一時大意和僥幸毀了多個家庭,馬路上疾馳的車輛,請多一分小心,再多一分愛心。雖然案件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被慢慢掩蓋,但是那些逝者親屬破碎的心卻再也無法修復…
關于“摩托車酒駕怎么處理”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小編想要提醒廣大摩托車車友,切記酒后駕駛摩托車,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