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后對方不過戶怎么辦?
現如今不僅買新車的人越來越多,賣二手車的人也是更多。相比于新車,二手價價格更低,消費者能更加容易實現“汽車夢”。二手車要過戶,如果簽了協議對方卻不過戶,那么買車人該怎么強制對方過戶車輛呢?
買車后對方不過戶怎么辦?
首先我們要知道,車輛不過戶,意味著車輛仍然登記在原車主(賣家)名下,所有權仍是原車主的,發(fā)生了違章事故啥的也是算在原車主頭上。另外,沒有過戶車輛的所有權還是屬于原車主,要查封也會被查封的。車輛要辦理年檢、保險等手續(xù),也是要原車主才能辦理的。
當事人雙方簽署買賣合同實際交付車輛之后,一方拒絕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對方可以憑買賣合同和對方協議無果前提,到法院起訴解決,可以主張對方履行合同約定,無條件配合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辦理。
如果跟原車主(賣家)說明利害之后,對方還是不過戶,那么就要帶著車輛轉讓合同或協議,以及轉賬協議等更多證據去法院起訴,走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林律師建議大家在買車之前,就一定要簽好合同,嚴格按照合同來執(zhí)行,最好加上過戶的具體期限,違約的狀態(tài)下扣除保證金等等,比如合同上注明,要有保證金,保證金就是保證1個月內過戶,如果不過戶扣除保證金,一般買家會想盡快拿回自己的保證金,快速過戶的,如果像之前,空口白話,說一句記得過戶,買家答應卻不做,你看最后著急的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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