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訴借錢不還的人
他人借了我們的錢,但在規定的還款日期之前沒有還給我們,我們在催討無果后,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要回我們的資金,那么到底應該如何起訴借錢不還的人呢?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帶來怎么起訴借錢不還的人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一、怎么起訴借錢不還的人
1、建議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生效之后,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3、另外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5、法律依據: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款人是外地應該在外地起訴還是在本地起訴
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的,法院會立案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三、欠款人是外省起訴相關法規
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怎么起訴借錢不還的人的相關知識,如果說需要起訴那種借錢不還的人,我們可以保留一下相應的證據,例如說借條轉賬記錄等,然后去法院進行起訴。大家還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