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局拘留會留案底嗎
請不要再受香港警匪片的影響了,什么叫“案底”?請記住正確的叫法“前科”。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指的是刑事犯罪,行政處罰不會成為前科。
現在回答會不會留下記錄的問題。不管是治安處置還是刑事案件的立案偵察都屬于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執法行為必須規范符合相關的執法程序,相應的執法活動必然需要調查取證及相應的法律文書進行記錄和佐證。這些證據和文書會作為工作檔案進行保存。隨著信息化的深入,這些處罰記錄肯定會在公安機關內部建立數據庫,留下檔案和記錄是肯定的。
這個問題問誰都不如問公安局!好,我現在來回答你這個問題!
1.很多網友說得對,在中國不叫案底,叫做前科!
2.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你朋友的情況屬于治安拘留!
3.按照法律定義,前科只是針對刑事拘留或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治安拘留不算前科。
4.刑事拘留的人叫做犯罪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叫做違法行為人。
5.實際操作過程中,雖然刑事案件算前科,治安案件不算前科劣跡,但基本上有治安前科的人很多公務員招考,入黨,參軍,考軍校也會受限制,畢竟狼多肉少,你和一點問題都沒有的人相比,篩也把你篩下去了!
6.至于是否存檔這個問題,我明確的告訴你,你的人事檔案里不會有治安處罰前科文檔,但是在全國公安信息網可以查到,也就是全國的警察可以查到你因賭博被拘留過。
7.無論你的子女當兵,考學,考公務員都會到公安機關開具直系親屬是否有前科劣跡行為,你朋友賭博被拘留,公安機關會在無前科劣跡證明中標注這一點。你覺得這個有沒有影響,想也想到了!
8.很多律師留言,他們說的都對,只不過太官方,都是按照法律規定說,現實生活中,很多情況法律表述不清楚!
肯定會有咯,中國是叫前科。拘留又分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即觸犯刑法被刑拘,治安拘留就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其他行政法規被拘留或行政強制措施(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等)。一般情況下這些前科都不會有什么影響,只是在你本人或者你子女,直系親屬要考取公務員、在重要單位工作(包括金融單位,較好的私企,國外大型企業)時都會進行資格審查,以前會要求公安機關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現在是由用人單位開具介紹信,直接派人去公安機關核實。還有就是你住宿或者乘坐公用交通工具時,有前科人員都屬重點監控人員,根據你違法犯罪的輕重情況,分等級,會被列管,一旦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或者重大會議,活動,有前科人員都會被重點排查,只是現在不一定會與有前科人員見面,而是通過你的軌跡進行分析研判,對重點可疑人員進行查控。所以還是別輕易處罰法律法規,任何違法犯罪都會跟隨你一輩子。即使是青少年違法犯罪,也只是封存在檔案里,一般人查詢不到,只要涉及到剛才我說的情況,一樣可以查到。
毋庸置疑,不論是被刑事拘留還是被行政拘留,在公安平臺上是有記錄的,而且這個記錄基本上一輩子也消不掉了,即便是撤案也是有記錄的,目前很多單位入職,都要求開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如果被拘留過,公安機關是不給當事人開據的,如果當兵或者準備報考政法系統公務員政審,更是無法通過的,所以說,大家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違法犯罪,一個污點可能影響你的人生和前途。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拘留分三種: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這三種拘留會在個人檔案留有案底嗎?會影響個人報考公務員及政審嗎?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即通常所說的前科劣跡,行政拘留是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公安機關會依據規定,將處罰檔案長期保存,留下案底,記入檔案。并且不可以被消掉,除非由于數據不同步,戶籍地公安機關未得知,但是處理地公安機關肯定是有記錄的,且影響政審不可能通過。行政拘留它并不是犯罪,所以不要認為有行政拘留案底就很自卑或給你生活造成太大影響。
2、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屬于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記錄,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刑事拘留不會留案底,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后,會有案底。
被刑事拘留的,是說某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但是并不代表他就是犯罪人,一般情況下被刑事拘留的都要被法院判決的,在法院沒有判決、案件沒有查清的條件下,是不能報考公務員,政治審查過不了。無罪釋放的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也不會影響工作生活。
3、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對于故意違反搗亂司法程序人員的一種處罰,受到司法拘留的人影響政審,但不會留下案底。
綜上,受到刑事拘留的人當被判無罪釋放時候,可以考公務員,但在刑事拘留之時和案件沒有查清之前(法院判決之中)不能考公務員。受到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不能考公務員,影響政審。
我2012年,僥幸心里吧,在北京沃爾瑪超市在身上藏了2包美國大杏仁,價值50左右,出門的時候報警器響了,原來杏仁包裝上有磁條,害我拘留七天,出來的時候,我問過警察有案底嗎,說沒有,到我去能上保險的好幾家單位找工作時,經過審查,都沒有過案底這一關,辦理暫住證戶籍警察都不給辦,現在特別后悔,現在在家做點生意度日!
不請自來!
答案真是五花八門,可能是各地的情況不同吧,我只能這樣理解!
根據我從事公安工作這么多年的經驗,我來談談你提的這個問題。
違法犯罪前科信息常被我們俗稱為案底,被公安機關拘留后是否會有違法犯罪前科,我來簡單的說一說。
首先我們要知道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先來說說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人采取的處罰措施,拘留時間最長不超過十五日,合并執行不超過二十日,只要是被行政拘留就會留下違法前科。
刑事拘留,是對涉嫌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的人員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期限一般為三日,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可依法延長一至四日或三十日。在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經過對案件的偵查,對排除犯罪嫌疑的人員應立即釋放,對有犯罪嫌疑的人員依法向人民檢察院提起逮捕。檢察院經偵查案件,對排除犯罪嫌疑的人員不予批準逮捕,公安機關應立即釋放;對犯罪行為顯著輕微和證據不足等情況的嫌疑人也不予批準逮捕,公安機關接到不予批準逮捕決定書后,會對犯罪嫌疑人立即釋放并變更強制措施。
對于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證據比較充足,人民檢察院將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決。嚴格意義上講被人民法院宣判下達判決書后,才屬于犯罪前科,因涉嫌被拘留的不算做是犯罪前科。但在實際生活中,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也被算作犯罪前科,如果開據無違法犯罪證明,會在證明中體現,對個人的工作、升職、入伍等會有影響。
總結一下,行政拘留會留下違法前科,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決會留下犯罪前科,這就是統稱的違法犯罪前科。
我國的法制越來越健全,衷心的告誡大家,老老實實做事,本本分分做人。莫要踏過違法犯罪的紅線,違法犯罪不僅害了自己,還會影響家人,也會讓別人帶著有色眼鏡看你!
如有錯誤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我曾經開車送幾個朋友去赴宴,宴席上朋友跟人家打架了,打壞了飯店好多桌椅,公安抓了現場,把一車人都抓了,我也成了刑事毀壞案的嫌疑人,關到看守所,28天無罪釋放。自此以后,我以為沒事了,后來有次因小事,被通知到派出所問話,民警一登陸電腦,上次28天的記錄依然在檔案上。
這個是肯定有案底的!不管是刑事的還是治安拘留的,只要被處罰的,一律都有案底留存在公安機關,也就是你個人的戶籍派出所。而是被關進拘留所后,還會把你個人的指紋掌紋和頭像等個人信息采集錄進關押人員系統,這個是全國系統的,內部人員才可以查詢得到,只要你在入伍,考公務員等需要政治審查的,都可以查得到!你也就沒戲啦!
關鍵是你的案底指的是什么?范圍是什么?
不要說被行政拘留,只要是經過立案處理,最終被行政或刑事處罰都會留有一個案卷材料記錄。如果案底指的是有案在身并構成違法或犯罪,存有涉案違法記錄,那只要經過普通程序或者實名的行政處罰就算是有案底了。有些當場處罰開具不記名罰款單,由于沒有記錄,那不算有案底。如果實名記錄并有存根或錄入系統就是有案底。也就是說如果把案底理解為存有違法案件記錄的話,那以上所說都算有案底。
通常說的案底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所以大眾理解的案底與按案底一詞理解的概念是不一樣的。大眾口中所說的案底可能是指比較嚴重的違法甚至犯罪記錄。比如吸毒不是犯罪,但是可以進行強制戒毒甚至勞教的嚴重違法。所謂案底可能有的人理解為會影響到上學、就業、參軍的那一類。這類案底通常就是因為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吸毒等嚴重違法會影響上學、就業、參軍的情況。一般的行政處罰不至于影響到這些事項,但案件記錄確實會存在。過去案卷查閱不容易,現在都會與實名身份掛鉤,自然也就會存在于行政刑事執法機關內了。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不管是刑事還是行政,只要你進了拘留所,或者看守所,或者年滿十四不滿十六不予處罰的,都是前科,不少中學生什么也不懂,仗著年紀小,打架斗毆的,雖然年齡小,不予處罰,但是依舊有前科,當兵直接刷下來,不合格。并且自己有前科,對于以后子女報考政法院校有間接影響。每個公民的身份證號碼記錄著,每個人的斑斑痕跡,不管為自己還是為孩子,都要恪守法律的底線。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并且公安機關根椐你的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后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一般的行政處罰實施后的處罰決定書,將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行政違法的處罰,一般而言不受影響。
我曾經在拘留所上過班,拘留所和看守所,還有監獄,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拘留所關押的是公安機關,法院,交警隊等行政拘留的人員,都是15日以內的,比如盜竊(情節較輕的),打架,賣淫,酒駕這些,不是刑事犯罪嫌疑人,但是入所還是會錄取入所信息,跟看守所一樣要舉個牌牌照相,錄取姓名,年齡,戶籍地址,違法事由,等等,出所的時候會刪除在所信息(在這個拘留所,在所人員里,就沒這個人了)但是后臺會保留所有數據信息,包括出所日期等,這個會留檔會查的到,但不是前科吧,應該叫違法記錄吧,拘留所的行政拘留都是15日以內的違法行為,不涉及刑事犯罪,不叫前科,叫違法記錄,不過這些都可以查的到的
案底:就是在公安機關有記錄的重點人口,違法犯罪人有犯罪前科的稱為有案底的。
問:什么人會留有案底?
答:權威回復,犯有刑事案件的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服刑一天也要錄入犯罪違法人的指紋,DNA,基本信息,違法基本信息錄入網站而留下案底。如果僅是被公安機關抓獲并做出處罰的,拘留的15日的,刑事案件拘留審查的一個月或者二個月的,或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取保候審的,或被公安機關治安處罰的,不算留有案底。只有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去監獄服刑的就留有案底,出獄后當地派出所還會留有重點人口檔案。
總評:只要不去監獄服刑就沒有案底的。只要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就留有案底(判一天也不行)。
最后祝愿我們盡量不觸犯國家憲法,做到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看樓主問的是哪一類了,刑事拘留被拘留人司法上叫“嫌疑人”,是較為嚴重的,一般進去的人,都有案底,俗稱“前科”;那么行政拘留的就不一樣了,相對輕了許多,行政拘留是違反了國家的一些行政法規,造成后果的,經國家行政機關做出裁決,由國家司法機關執行的一種強制手段!
感謝邀請!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會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前科劣跡”,因為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記入檔案。
行政拘留是對違法嫌疑人的處罰。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對屬于結伙、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相關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進行偵察如認為犯罪證據確鑿應當保送檢察院批捕。
對于證據不足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刑事處罰的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說釋放,視情況而定也可以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也就是說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會有案底(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但是還有條出路就是無罪釋放,這樣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要看拘留的性質,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拘留分三種: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被公安局拘留以后會有案底嗎?,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為7天加上報請批捕的時間可能達到14天。案情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至30天,加上報請批捕的時間可能達到37天。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司法拘留的期限:一般為1–15天。
公安機關拘留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治安拘留,俗稱治拘。一種是刑事拘留,俗稱刑拘。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最常見的治安拘留一般是公民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期限限制在一日以上,十五日以內。刑事拘留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屬于違法,不屬于有案底的,但是當地公安機關會備案。刑事拘留只有被法院判決有罪,才會有案底的。總之,治安拘留不會有案底,當地公安機關只是備案,也就是沒有前科,可以開具無犯罪證明。刑事拘留只有被法院依法判處有罪的,才會有案底,也就是有前科。
我也有個疑慮,想問一下,看有沒有專業的律師或者警察叔叔知道。
我的工作是海員,海船駕駛的。11年剛剛實習完,拿到三副證書,上一條船做三副。三副的工作,除了開船,分管消防救生設備以外,還管理船上的證書還有船舶簽證,這其中就有邊防派出所的。每條船都有一個船民戶口簿,然后每個船員都要辦一個船民證,但是這是老的條例,我上船之后就沒有給我們辦了。當時是,船到寧波,去邊防簽這個東西,寧波邊防說,我們船上的船民戶口簿,過期了,需要回當地重辦,我就把事情報給公司了,但是公司一直沒解決。第三次去寧波邊防的時候,別人把我給扣了,因為一直都有交規矩費,所以他們想提醒一下我們這個事情的重要性,但是又不能扣船。結果就是,我幫公司背黑鍋,開了個罰單。大致內容是,我(名字,身份證號),未攜帶船民戶口簿,私自出海,然后罰款兩百。然后,給我打了全部指模,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拍了四面照。現在五六年過去了,我就擔心,這個東西還會不會形成案底或者所謂前科,對我有影響。還有,關鍵是事情還比較敏感,涉及邊防的,私自出海呃,有走私或者偷渡嫌疑吧。那時候年紀小,才21,也不懂這些事情。那現在想起來,我就擔心,我以后出國旅行,或者申請辦理不同國家的簽證,會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求解答
被刑事拘留后可能會留有案底也可能不會留有案底。
如果刑事拘留后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這樣不會留有案底,視情況而定也可給予行政拘留處罰,這樣會留有案底,因為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記入檔案。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對屬于結伙、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相關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進行偵察,如認為犯罪證據確鑿應當保送檢察院批捕。
看了半天沒一個明白人,那些自稱警察的人你們執法資格考試都是怎么過的?你朋友這個事不叫案底,案底學名應該叫《犯罪人員犯罪記錄》,也不叫前科,構成前科的條件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者死緩的罪犯。而這個《犯罪記錄》就是前科。
你想問的肯定就是會不會在公安機關留下可查的違法情節吧?我明確的告訴你,不一定,這個主要是看你們當地公安機關的要求。可查的前提是有人錄入,雖然現在都是網上執法辦案,卷內所有文書都是標準格式在內網制作的,但這類治安違法案件不一定錄入查詢系統,主要賭博人員也不在五類重點人員里面,沒什么價值,社會危害性也較小。
真心納悶了,為什么有那么多人說行政拘留不會留”案底”呢?正確叫法應該叫前科,現在辦案都是警綜平臺辦理,各種程序和措施都會留下記錄,省內已經聯網,全國還沒有聯網,如需調取外地人員的可以使用跨區域協作平臺,當地公安進行配合查詢.比如當兵政審、公務員政審、入職開具無違法犯罪證明,不管是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都可以在警綜查詢到,有些會受影響的。曾參與當兵政審,小伙子因在學校和同學打架,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未滿十六周歲拘留未執行,這樣這個小伙就政審未合格!
治安案件被抓跟一輩子賭博嫖娼被抓公安機關系統里有記錄跟你一輩子這個紀錄叫工作對象:
公安機關
的工作對象、治安違法人員等在內的,需要
公安機關
進行管控的人群。第一次嫖娼拘留第二次判刑若嫖娼沒紀錄怎么知道第一次第二次
拘留,分什么拘留。如果是刑事案件,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之后可能會取保候審。如果是治安案件,就是行政拘留,是一種處罰。無論哪種拘留,都會在當地公安機關留有檔案,也就是你說的案底。只有被刑事拘留之后,在全國的執法系統網上可以查到記錄。所以,會有案底。
公安機關留有案底記錄很正常只要不影響工作和今后的生活就好了,因為好人可以變壞人,壞人也可以成好人而且我個人覺得我們國家的法律有些可以修改一下了象賣淫這些事都不要再管了別人又沒有傷害誰其實那個人會那樣做肯定還是有苦說不出
我以前送快遞,因為有個廠的保安老是會把放在門衛的快遞自己拿走。值班室又沒有監控。然后我們幾個公司的派送員合伙打了那幾個保安:其中一個保安手骨打折了。然后報警了,我們幾個在派出所關了5個小時。有做筆錄。有去現場取證。不知道,以后有沒有案底?
你只要違法就有,無論你是治安處罰還是刑事案件都有,進到派出所就將你的個人信息錄入違法數據庫,將來無論任何時候只要違法犯罪,點擊你的個人信息就能顯示出來了,不信你去試一下就知道了
案底分累犯和前科。刑事案件執行完5年沒是屬于累犯。超過5年就屬于前科,行政拘留也屬于前科。兩者都會留有記錄,但區別在于刑事的屬于重大污點,行政拘留一般不打緊,由于以前系統不完善行政拘留很多沒有記錄了…(其實刑事的也有遺失)。刑事的只要公安系統的內部人都能查到(未成年人有封存),有行政不良記錄的太多,為了不影響群眾正常生活所以會封存檔案,并不是沒有了。
那些律師說的都不可信,瞎特么說。我告訴你,只要你被處罰了,不管是治安還是刑事處罰,對你都有影響。治安處罰雖然不入檔案,但是不代表查不到。尤其你的處罰地派出所是你戶籍所在地,一旦你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入伍等,都要一個無違法犯罪記錄,案件辦理平臺上一查就知道,你有被處罰記錄不會有人給你開個無違法犯罪記錄的。
有哪位比較懂的!
我15年買了幾張現金抵用卡,這幾張卡涉嫌信用卡詐騙案,我被列入嫌疑人!
去的外地審理,沒有進拘留所,就是他們安排一個賓館,一個協警每天跟著我,不可以外出。一共待了7天!
第4次詢問后,撤銷嫌疑人(案犯被抓住),改為證人。但是這個案子到現在也沒有法院判決。當時一共8次筆錄,4次訊問筆錄,4次詢問筆錄!
我被收走的電腦、一些銀行卡到現在也沒有給我!一直說等法院判決后才能給我!
我這種情況會有記錄嗎,會對以后的貸款或者上班有影響嗎?
還有這種信用卡詐騙罪多久可以結案!(罪犯已經全部落網)
只拘留,沒有作案確鑿是不會有案底的,放心吧!
公安局執行的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兩者都會在公安系統中有所表現,但性質不同。
行政拘留所對應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是違法,而不是犯罪,只是會在公安系統中永久地記錄一筆,個人檔案中不會有記錄,累犯前科什么的是不存在的,不會影響升學入職等。
刑事拘留對應的則是違反《刑法》,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制措施,只要經過法院審判并且確實構成犯罪就會留下案底,對個人仕途的影響自是不必多說。
我不小心騎錯了電動車,和別人車的鑰匙和外觀顏色都一樣,最后別人報警了,我被抓到派出所,錄口供,錄指紋了,全掌和單指,最后和那個錯騎車的把車換回來了,說是撤訴了,然后放我回去了,會不會有案底,有影響嗎
都不懂瞎幾把亂說!只要被派出所關過,就會有記錄,因為關之前會拍照,有些涉嫌盜竊的還會錄入指紋,雖然證據不足,只是關了幾小時,沒有被處罰的,但是在系統里找你的身份信息就會有這些記錄,涉嫌某某事,或可疑人員,刑事行政拘留過的更不要說了。而且記錄永久的刪不掉。至于這些記錄算不算不良記錄要看用工單位寬容度了,反正政府單位是絕對不允許有被關過的記錄的。有些記錄會影響孩子工作,政審不過關,喝酒打架,故意損壞,打老婆,不付錢尋釁滋事,擾亂秩序,再說一遍,只要被公安機關關到籠子里就會有永久的記錄!!
只有是刑事案件,并且最后被法院判刑了,法院會將你的終審判決書寄到你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這樣你才真正有案底,特別是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就會變成有案底的人。如果法院沒有判刑的,就不會留案底。不管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都不會留案底。
這個拘留,應該是治安拘留或者行政拘留,一般來說,這兩種拘留都不會留下案底,所謂案底,是指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后才會留下。
回的,不管你是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只要進了派出所,民警回給你采集DNA,讓后把你所犯的事用電子錄入到你個人的檔案,我有二次大魚被抓進去了,第一次對我的處罰是罰款,第二次民警在電腦上發現我是二進宮,毫不猶豫地拘留15天,被采集DNA后,你這輩子得老老實實的,只要你犯了刑事案件,馬上就知道是你干的。
只要拘留就有案底了,只不過分刑事跟治安的雖然都能查到但是分情況的,治安案底一般生活有也沒什么問題,當然公務員是沒戲的,治安的出省就查不到了(吸毒的有專門的吸毒前科,有次吸毒前科一輩子就不得安生了)刑事的那就呵呵了,下三代跟著你遭殃
拘留分為幾種,一,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局對涉嫌刑事犯罪(包括經濟犯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重大嫌疑人,釆取的一種暫時控制和剝奪人身自由進行羈押性調查的強制措施,僅僅就是刑事拘留,也不能算是案底或者前科,只有最終被人民法院裁定有罪并判處刑罰(包括緩刑,定罪免于起訴或免于刑事處罰)并下達刑罰判決執行通知書被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或者交由戶籍地街道鄉鎮司法所進行社區矯正(緩刑)的,都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刑事犯罪案底,就是俗稱的“前科”,并伴隨終身,如果僅僅只是被作為涉案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最后經查證沒有發現確鑿犯罪證據而被解除刑事拘留的人,不會留下案底。二,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因為違反治安管理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的人,只是屬于違法,不是犯罪,行政拘留不是前科,但是屬于劣跡,多多少少對被行政拘留的人今后的一些生活有些影響,比如找工作,有些工作要求比較高,需要政審,就是只是被行政拘留過,也是不要的,比如,輔警,考公務員,公安文職,正規保安(保安證錄指紋通不過)……等。三,司法拘留,這種拘留一般都是針對不主動履行法院裁決和不配合法院強制執行的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敗訴人,被法院司法拘留會對個人誠信留下不良記錄,對個人經后一些社會性事務的申請和辦理存在不利影響,比如申辦信用卡,申請貸款,考公務員……等等。總而言之,無論是前科,還是劣跡,都會給當事人今后的前途和生活帶來不利影響,只是影響大和小而已,所以做人還是安分守己的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不要讓自己的人生留有遺憾。
中國的拘留有三種,行政拘留,是拘留機關以行政機關身份拘留違法反行政法規的強制措施,一般會計入個人檔案;司法拘留,是一般在法院庭審中違反了相關法規和規定采取的強制措施,不會計入個人檔案;刑事拘留,是因涉嫌違反刑法的采取強制措施,等待審判,不計入個人檔案,但計入公安局內部檔案。
統一回復:只要因違法或犯罪,被公安機關處以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人員,都會在網上留下記錄!并且上下三代人都會或多或少收到影響,所以,奉勸各位朋友們,一定請遵紀守法,且行且珍惜!
拘留分為幾種,一,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局對涉嫌刑事犯罪(包括經濟犯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重大嫌疑人,釆取的一種暫時控制和剝奪人身自由進行羈押性調查的強制措施,僅僅就是刑事拘留,也不能算是案底或者前科,只有最終被人民法院裁定有罪并判處刑罰(包括緩刑,定罪免于起訴或免于刑事處罰)并下達刑罰判決執行通知書被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或者交由戶籍地街道鄉鎮司法所進行社區矯正(緩刑)的,都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刑事犯罪案底,就是俗稱的“前科”,并伴隨終身,如果僅僅只是被作為涉案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最后經查證沒有發現確鑿犯罪證據而被解除刑事拘留的人,不會留下案底。二,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因為違反治安管理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的人,只是屬于違法,不是犯罪,行政拘留不是前科,但是屬于劣跡,多多少少對被行政拘留的人今后的一些生活有些影響,比如找工作,有些工作要求比較高,需要政審,就是只是被行政拘留過,也是不要的,比如,輔警,考公務員,公安文職,正規保安(保安證錄指紋通不過)……等。三,司法拘留,這種拘留一般都是針對不主動履行法院裁決和不配合法院強制執行的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敗訴人,被法院司法拘留會對個人誠信留下不良記錄,對個人經后一些社會性事務的申請和辦理存在不利影響,比如申辦信用卡,申請貸款,考公務員……等等。總而言之,無論是前科,還是劣跡,都會給當事人今后的前途和生活帶來不利影響,只是影響大和小而已,所以做人還是安分守己的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不要讓自己的人生留有遺憾。
我曾經因為家人的事情,與別人打架,把別人打傷,那人要十萬!沒給、派出所調解不成就送了拘留所了,送之前采集指紋,DNA(采血)身高,體重!然后送看守所,采集指紋掌紋!說我是涉嫌故意傷害!在看守所還可以再調解一次,因為不是大事!賠償過后,對方出具諒解協議書,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在里面呆了一個月,一開始真的度日如年,刑事拘留了一個月!然后取保候審,我就出來了,一年后給我打電話讓我去看守所簽字,大致寫的是取保候審期滿,解除取保候審,好像就是沒事了!雖然沒判刑,不過這個還是一輩子的案底!無法消除!現在的社會,不管你對與錯,誰受傷誰有理,按照傷情大小就可以索要高額錢財!有一次交警查車,直接就問之前犯過事?公安系統任何人查你身份證都查得到!
只要近過看守所或拘留所就會有記錄,有案底,你出國用護照都會顯示出黃色,獄審一六年十二月五號解散了,現在直接檢察院和法院階段,你如果今后在被拘留你的案底會很清楚的告知你。如刑拘會影響孩子政審。
現在都是信息化,電腦自動入檔,如果你在A省有違法犯罪行為,A省所有公安系統查詢都能看到,但是有可能在B省看不到你的違法犯罪記錄,不過現在系統會導入公安部數據庫,現在基本全國人員違法犯罪記錄都可以查到,很多年前可能查不到,因為那時是字紙檔案,你所說賭博案底如果是做治安處罰,并不能說是犯罪前科,稱它為劣跡吧。
什么狗屁律師?因違法行為被拘留了和一般的交通違法能夠一樣嗎?這個叫前科,現在找工作,一些單位要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這個里面包含一個是違法、一個是犯罪,不相信?你賭博被治安處罰了,都是前科!
這些傻逼律師怎么考的證?
治安拘留會在公安網留下記錄,不止拘留,罰款,警告,只要是治安處罰,都會留下記錄,全國都能查到,報考軍警院校或者公務員肯定是不行了,至于用人單位要求出具無犯罪劣跡證明,這個純屬無理取鬧,除非你的崗位是炸藥庫,核電站,加油站等敏感部門,不然不應該以這個卡人,況且即使確實需要調取,也應該由用人單位自己到公安機關調取。治安拘留一般對子女沒有影響,但是也有例外的時候,比如我記得有一年警校招考,報考學生太多,最后就通過父母無犯罪劣跡這項卡掉很多人,很多人就是因為賭博被拘留過而影響到子女報考,但是這個是個案,就像有些崗位明明招考的漢語言文學專業,卻也要求英文六級一樣,就是為了卡掉一部分人。還有,被治安處罰一定會告知本人,有些人進派出所被調查了,采了指紋信息,就害怕自己將來有前科了,只要警察沒有正式通知你簽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就不會對你進行處罰。
會有,治安拘留不算前科,但算劣跡,前科關系到下次犯罪是否累犯問題,劣跡者要被規避進入一些工作領域,如盜竊劣跡者就不能進入公務員,軍警,以及安保領域!這是私權對社會公權的必要讓位!
什么叫案底了我覺得問有無犯罪記錄更妥當一點,因為你雞毛蒜皮的事進派出所被拘留了這些是百分百在他們系統有記錄的,比如說你在哪里開過房真要查起來只要你身份證登記過絕對查得出來,所以了也不用想那么多,我最近在考礦山安全員資質,需要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而我曾經進過看守所半年,沒被判刑,以為會過不了,結果去戶籍派出所查詢只有一條問詢記錄,派出所的還說在異地查的話問詢記錄這條信息都沒有,所以了我認為無犯罪記錄是得法院宣判后才有,
絕對會有案底記錄,如果你再次犯罪的時候,案發地的警察會咨詢戶籍地警察的違法犯罪記錄,如果有,你再次犯案的時候會重判的!也就是你有前科。一般案發地的警察會以書面的形式向戶籍地的警察發文,如果你有前科,法院會重判你!我認識幾個人都是這樣。
刑事拘留,將被錄入“重點人口”數據庫。同時,你需要留指紋、血樣(DNA)、身高、人臉、體態特征照片。有重大事件時,警方會依據你以前案件的性質,決定是否重點關注你的行蹤。看到這兒,就明白了吧,玩可以,別玩到刑事拘留這種程度。
不要聽那些教科書式的回答只要被拘留,不管什么拘留,哪怕是行政拘留也是有案底的,你外出旅游,遇到警察查身份證,警用pda上會顯示你被警方處理過,你在酒店住宿,服務員登記你的身份證,警方那邊會有提醒被處理過的人員在酒店住宿,如果你換工作,新單位讓你去開無犯罪證明,你是開不出的,你兒子去當兵當警察,過不了政審,因為你被處理過有記錄
沒去過,大概會有案底
我一個同學的朋友因偷東西,后給六七個村民追趕攔截,他就用辣椒噴霧劑,噴村民棄車脫身,后來也許是村民報案,派出所根據車牌找到他,說你這是搶劫,說要16000元,搞定,不給就抓人,請問這算搶劫嗎?
只要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一定會有所謂的案底,這個案底是聯網的,會限制你以后很多方面的資格,你住賓館可能會有人敲門檢查,銀行貸款可能不通過,出國也會受限制,甚至你的孩子入黨考公務員都會受限。奉勸大家做個守法公民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我想說,本人有違法記錄,但是并沒有犯罪記錄。我的職業是廚師,現在在一家四星級酒店工作。每年,都會在我們酒店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每次開會的時候都會讓我們這些有記錄的人休假,開會期間不允許出入酒店。我不知道這是屬于歧視還是屬于什么,我只知道,如此的對待我,將來我不保證我會做出什么危害社會的事。我的檔案到底是誰去調查的,憑什么告訴酒店的管理人員。領導直接通知我開會期間休假,而他們怎么會知道我有違法記錄的?
案底是指刑事犯罪記錄檔案。如果是被行政拘留(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不存在案底問題;如果僅僅被刑事拘留,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不能認定嫌疑人有罪,沒有案底;如果被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決為有罪,并承擔了相應的刑事責任,有案底。即使有案底,對行為人以后的生產、生活、學習也影響不大
隨著各地公安監所管理信息化的建設雖然情況不一,但違法記錄和公民個人身份信息有融合的趨勢,所以奉勸各位不要鋌而走險觸犯法律紅線。
一般情況是兩斤不會留有案底,沒有經過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的,是不會留有案底的,有案底的人戶口本有特殊標記。本人就是為了所謂的朋友把人傷了,有前科的人,后悔莫及,在這里我想問一下。,有前科的人點贊看看有多少?
一,被公,檢,法弄的冤假錯案怎么理解(這部分人群不少啊)二,中央領導也有住過監獄的。他們的案底、前科也會保留么?三,韓國總統文再寅住過二次監獄怎么理解?四,公,檢,法隊伍一些人也不是什么好人。為什么媒體報出那么多冤假錯案呢?
只要被公安機關處罰過都是會有記錄的!例如交通違法記錄!至于是否算案底不用講也清楚了!本人在公安機關工作過一段時間,深知案底其實就是違法記錄或者說以前叫前科!所以不要存僥幸心理!只要受過處罰再犯同類違法行為就是有前科!處罰從嚴!
這個專業知識不太清楚,只知道有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后一種就是犯罪了,比如盜竊搶劫等,治安拘留的話也就關你兩天,做個筆錄,交下罰款。年初的時候,我一朋友在下火車的時候和另一個人發生了口角,然后打了起來,我朋友給那個人打出血了,那個人被送醫院了,我朋友被帶到派出所了,還墊了一千塊錢醫藥費,然后被關了半天放出來了。我朋友說,警察告訴他,他違反了什么治安管理條例,但是就是打架,也沒打壞,情節不重,不會留下案底,但是筆錄會被保存下來,以后要查的話能查到,但是不記在個人資料里,不影響找工作什么的。不過還是勸大家,凡事別沖動,情節再怎么輕,被拘留也不是什么好事兒,別人知道你進去過哪怕半天,看你多少也會有異樣的目光。我朋友是坐火車時候碰上這事兒,只有我們幾個朋友知道,事兒也不太大,算是萬幸
拘留是人民內部矛盾,由獄警同志監管。不影響你的前途,但是會對你進行生理信息存檔。(指紋,聲音,筆跡,DNA,身高,正側面照片。)
拘役是敵我矛盾,由武警同志持槍看押獄警同志管理。
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被查處,都會記錄保存在全國違法犯罪數據庫里。一般群眾的人事檔案里是沒有的。但如果是公務員,黨員,按規定公安機關將處罰結果通知其所在單位,至于是否放進個人檔案里,由工作單位決定。而且因犯罪的都會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所以,每個公民特別是黨員,公務員應遵紀守法。
刑事拘留后會有案底存在,而且所在地公安機關還會列為重點管理人員。刑事處罰的信息公安機關有記載并隨著戶口記錄一起,只要公安機關要查都能查到。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這個要看你屬于哪種拘留了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你肯定走案底的是上傳到公安網的就是說所有公安系統都能查到如果你是治安拘留那你不會有案底的這個案底只是在當初抓你的派出所有可供查閱的資料不會上傳到公安網的所以你不必擔心
有,治安拘留,刑事拘留都會留有案底,區別是刑事拘留后面會多幾道程序,檢察院提檢,復核,起訴書送達,開庭,宣判,上訴,終審裁決下達,死刑復核書下達,親屬會見,驗明正身,押赴刑場,說再見,家屬答謝,三鞠躬!!!
看為什么拘留!像小事糾紛導致拘留不會留案底,我這邊常常拘留些喝酒鬧事的,不會有案底,有一次抓了三個18歲左右的孩子。我們采集信息拍照抽血按指紋導致孩子非常害怕的問我會不會留案底,我說不會只是正常流程采集你的信息以后你犯事就容易鎖定是否是你。
如果被拘留了,那個要看你是那種拘留,拘留分兩種,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不留案底,刑事拘留要留案底并存檔。
作為辦案民警來說,現在所有的案子都必須錄入辦案系統,辦案系統的數據是永遠刪除不了的。尤其是嫌疑人,你的信息肯定是要錄入辦案系統的。所以無論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都是有案底的。至于律師說的什么刑事案件才有,治安案件沒有,那純粹是扯淡。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只違法沒犯罪的處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只影響參軍和報考公務員的政審,有犯罪嫌疑的會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可能會被判刑,判刑的就不必說了,有的無罪釋放的就什么都不影響。
案底,只要你接受過任何行政,和刑事處罰,都有案底,然而前科對再犯是有影響的,刑法明文規定,判刑5年以上,7年以下,刑滿后,5年內再犯從重處罰,5年后,就會相對輕一些,置于前科存擋,本人覺得有點侵權,但沒辦法,比喻偷一次東西,這輩子你的這污點就抺不點,唯一就是守法。
有與無對人生有何影響呢?對自己的人生有影響的唯一是自己的能量、能力有多大。世界上國家200多個,違過法、坐過牢的總統、領導人要多要少啊……也許有的人會認為他們違法、坐牢本身就是錯誤的。那么試問他們的要是反不了自己的人生,還會有人認為他們是錯誤的嗎?勝利者才是書寫歷史的作者吧!
違法也好,坐牢也罷,這只是某一時間段的問題,也許若干年以后,倒回來看看前人做的是對的……世界上本無絕對的正確錯誤與否。秦始皇滅他國殺了多少人,與他創造了統一文字,統一度量等,至少當時人會恨他,而不會去贊許統一了什么。還有隋朝的隋煬帝修建京杭大運河,在當時時段的人來講都恨之入骨。可從現如今呢……都是天大的好事。
當然如果自身惡意的去侵害他人,受到懲罰肯定是必然的…在者如果還有機會闖天下,就看個人自身的能量能力了……站直了,別趴下。也許就算你違過法坐過牢,可能下一個改變世界的就是你。
不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才會有案底,有期徒刑最低可以為六個月也就是半年,當然半年也可以判處拘役。案底會在五年以后當事人沒有新的犯罪記錄后,除國家機關能查詢后,其他一切單位都顯示正常政治面貌。
前科劣跡。前科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以上刑罰的比如被刑事拘留或判刑的。劣跡就是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比如被公安機關勞動教養或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及警告罰款的違法行為。在公安機關會留有違法犯罪記錄。
如果你被公安機關采取了措施。不管是刑事偵查,行政處罰。都會被錄入公安機關的內部系統下次再被公安機關查到就會查到以前的事公安機關以外的人如果不是法定事項是不大容易查到的
肯定會留案底的。凡是經公安局經手的案件,被證實有罪或違法的行為,都會有詳細記錄在案。那么公安局所留案底的目的就是在尋找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有前科的嫌疑都比較大,這可能成為偵破案件一個重要線索。
1.就想一樓所說刑事拘留再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本身是沒有前科記錄,但實際生活中還是有的!
2.如果你有錢或是有背景的話前科這樣的你們懂!
3.老老實實做人,本本分分做事!應為我沒錢沒背景!
有,前科是指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過。不過現在勞動教養已經取消。行政處罰報過警告,罰款,行政拘留,警告一般不留記錄。刑事處罰包括刑拘,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逮捕等!
肯定會留案底的。凡是經公安局經手的案件,被證實有罪或違法的行為,都會有詳細記錄在案。那么公安局所留案底的目的就是在尋找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有前科的嫌疑都比較大,這可能成為偵破案件一個重要線索。
留不留咋的你又沒有殺人又不是法院判的。既然留了就不墨跡。哎咋樣咋樣你只要有錢。別人還管你叫哥你進出依舊頭等艙你依舊不需要去工作看人臉色。你可以自己做老板你定規矩。一句話。說一千道一萬。沒錢。你干啥都被阻礙
以前手寫檔案年代,只有辦案人員才知道你有沒有案底,現在的電子檔案年代,那怕一個小賭博被抓,一輩子都存在電子檔,公安機關可隨時查閱,就像查你戶籍一樣簡單,這樣會影響你的子女進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政審問題,現在崗位競爭激烈,你有點小問題肯定競爭不過沒問題的人的政審背景。
行政拘留,沒有案底,刑事拘留有。行政拘留就是簡單的違法行為,而刑事拘留則是針對犯罪行為。
15天一般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在紙質檔案不會有顯示,但在公安機關內部的電子信息中會有儲存。而且一般很難消除。至于你所說的案底應該是刑事案件的,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案件,所以沒有刑事案底。
根據《刑法》第一百條【前科報告制度】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違法被公安處罰,犯罪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等,都會留下案底記錄。這個記錄在公安部的數據庫里,全國公安聯網查詢,通過你的身份證號碼、指紋、DNA都可以查到。一旦記錄,伴隨你一生。
1.在我們國家,法定的拘留形式包括三種,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其中公安局能夠采取的拘留是前兩種,司法拘留有人民法院決定。
2.刑事拘留是在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80條。
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期限最長為15天,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4.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但是,絕大多數的被刑事拘留的人最后都會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并被人民法院判刑,因此是有前科和案底的。
5.行政拘留一般當事人不會留下前科,這是區別于刑事處分的重要和要素。但如果當事人超過16歲被處以行政拘留在當地公安機關留下案底,如果5年內再次因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會加重處罰。此外,行政拘留的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所謂“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為“前科”。而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其中司法拘留是不會有案底的,行政拘留是指違反《治安處罰法》,會在派出所有記錄,如果有相關司法機關查詢是可以查詢到的,但對日常基本生活不影響,刑事拘留較行政拘留嚴重,是指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措施,在拘留到期后,如果被確認為刑事犯罪,并被處以一定的刑事處罰就一定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