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還用給撫養費嗎
夫妻二人解除婚姻關系之后,出來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劃分以外,其共同生育的孩子撫養問題也是一大爭議點,對于未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來說,是需要按時支付其生活費用的,那當孩子已經考上大學了,是否還需要給撫養費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由此可知,子女雖然滿十八周歲但若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也要承擔撫養義務。但是,什么叫滿十八周歲但不能獨立生活呢?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對此作出了進一步解釋,該解釋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綜上來看,對于已經年滿十八周歲的在校大學生來說,父母是可以不給撫養費的。另外,接受大學教育并非屬于義務教育,法律上沒有把子女上大學設定為父母的法定義務,故負擔上大學的費用也不應成為父母的法定義務。
那么作為孩子來說,上大學父母“斷供”了怎么辦呢,您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順利完成學業:
(一)提起分析家產
如果自己無法滿足“正常”上大學,那么我們可向法院提出分析家產之訴,簡單說,就是讓法院給你們分家。理由就是父母不再為你支付撫養費、大學學費等費用,而你有沒有工作,所以只能要求分家。屆時,該慌的就是你父母了了。
(二)申請助學貸款。到你所在學校問下,一般針對于貧困生或者父母不愿支付學費的大學生都會有助學貸款可以申請。而且學校里一般都有綠色通道,至于貸款,等你畢業參加工作后慢慢還就好了。
(三)勤工儉學。如果不愿走析產之訴,也無法申請到助學貸款,那么作為成年人,你可以向學校申請休學一年,參加工作,等賺取夠學費后,再完成剩下的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