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的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在一段婚姻中,夫妻共同財產往往是在夫妻兩個人結婚之后一起努力打拼而來的財產。在對財產進行劃定的時候,往往受很多因素的影響,比如很多人比較關注贈與的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這種問題。這里的贈與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房屋贈與,如果按照我國的相關司法解釋里邊的規定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如果當事人在結婚之前,父母為其購買房屋出資,這種情況是認定父母為自己子女進行的一種贈與行為,除非父母進行了明確的表示,否則的話,這種房產是當事人一個人的。在當事人結婚之后,父母為其購買的房屋認定為是當事人的,如果父母表示將這套房產贈予子女夫妻雙方的的話,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在現實中存在的這種現象并不在少數,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往往手頭的資金不夠充分,父母為其購房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行為。因為有了這樣的現象存在,所以贈與的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也頗受人們的關注。我國最高法院就對這一點通過了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中,在第22條給出了十分明確的答案,通過這一規定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當事人在結婚之前,父母如果是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話,這種出資應當認定為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在很多家庭并不是這樣的,即便是當事人在結婚之前,父母為其購置了房產,但是他們往往表示這種房子是贈與當事人與其妻子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贈予的這種房屋就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這一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發現其中主要的就是父母對對方購置房屋出資是確定了贈與行為成立的一種關鍵,也就是說首先假設贈與成立,那么在這樣的基礎上再討論是贈與一方的,還是贈與夫妻雙方的。如果在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確定贈與的成立與否,如果贈與合同沒有成立的話,也就無從談起房產的歸屬問題了。
在進行房屋贈予的時候,往往這樣的一個過程是屬于要式法律行為,也就是說必須要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只有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之后才能讓這種贈與行為成立。因此我們在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對贈予的房產進行全方面的考慮。通常來說,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的,如果父母想要將房產送給當事人夫妻雙方的話,則需要在贈與的合同中說明這一點,婚后父母贈與財產的問題,如果沒有比較特殊說明的話,一般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確的表示是贈與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了解贈與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首先要將上面的這些問題弄明白之后,才能做出相應的判斷,了解清楚贈與房產到底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