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關于員工符合自行離職情況的如何合法解除勞動合同,茲解答如下:
一、公司規(guī)章制度要明確
首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要明確規(guī)定,何為員工擅自離職,應當如何處理,而且規(guī)章制度內容要合法,前期經(jīng)過民主公示,有對員工進行過培訓并簽字;
二、對員工進行及時催告
當員工未履行正當離職申請程序 ,而是自行擅自離職時,公司方要及通過電話、短信、信件、快遞等方式(該方式在員工入職時已經(jīng)被員工確認過),及時催告其返崗上班,并說明逾其不返回的責任,必要時向其寄發(fā)快遞,并保留好相關證據(jù);
三、公告離職情況
當員工擅自離職達到預定的條件時,且經(jīng)公司催告后拒不返崗的,公司應再一次就其擅自離職的情況和責任及處理結果,向當事人作出說明,出具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必要時寄發(fā)函件,并保留好證據(jù)。當事人的工資可以暫緩發(fā)放,待其來司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
經(jīng)過以上程序,員工自行離職后,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若仲裁等,公司只要做足以上程序工作,可保無虞。
以上是對“關于員工符合自行離職情況的如何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答主。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種:勞動者單方解除、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其中沒有任何一條提到“自動離職”屬于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
因此,法律中并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自動解除”的概念,所謂的“自動解除”僅僅是用人單位的一廂情愿。員工“自動離職”后,勞動合同其實并未解除,用人單位如果并未對員工作出開除、除名或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決定,雙方一直未辦理任何手續(xù),也未對員工是否屬于自動離職達成過合意,那用人單位還需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做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直到員工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雙方的勞動關系才予以解除。
如果遇到勞動者自動離職,用人單位首先應查明勞動者沒有上班的原因,告知其履行請假手續(xù),并明示如果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法律后果。無果后,用人單位一定要對勞動關系做出了斷,這樣才能避免尷尬后果。另外,完善內部勞動用工制度才是規(guī)避相關法律風險的不二選擇。用人單位制度完善、執(zhí)行得當,不僅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同樣具有保護作用。
勞動法規(guī)范中,目前沒有自行離職的規(guī)定。如果你公司有這樣的制度,首先要考量這樣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其次考量制度內容是否合法。如果都符合的情況下,可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50條有規(guī)定,單位應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開具離職證明給離職員工,并且在15天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保轉移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