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是婚前財產
分以下兩種情況:
1.結婚之前問這個問題,就提前做婚前財產公證。
2.如果是結婚之前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婚后需要證明是婚前財產,就需要提供婚前購買房子的票據,以及相關證據證明在婚前已經夠買房子,并且出資方式購買人。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按揭房子,在婚后共同還款的部分屬于是兩人共有,只有婚前的首付部分部分是婚前個人財產。
謝邀,從你的提問可以看出你是心思縝密,做事周全之人,以下是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婚前財產的定義:是指結婚前夫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1.婚前財產公正,你已結婚6.7年這一步顯然你沒有做,要不也不會問。
2.沒有做婚前財產公正,根據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婚姻登記之日,你能出示相關證明這是婚前財產就好。
3.房子買賣盡量委托你父母完成,什么簽字,資金往來都不從你這邊過,更有保障。
做事周全無可厚非,每件事都做最壞的打算也正常,夫妻之間坦誠布公更好,要不可能就無意中傷到了另一方!
謝謝邀請;婚前財產怎么認定,這是個法律界定問題,只好用通俗的語言,依法來做出詳細回答,大家才能牢記在心。
法律認可家庭財產是由個人的婚前財產和婚后共同擁有的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屬確權,是不會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性質的,永遠屬于個人擁有。
那么什么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前的個人財產是指;在領取結婚證以前,用個人的收入,或者是家庭的收入購置的動產或者不動產,例如房和車,現金等等有價值的物品,只要是在婚前用個人資金購買的,就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
還有一點必須提醒的是,彩禮是一方送給另一方的婚約定金,只要收取彩禮的一方,履行了婚約,領取了結婚證,舉行了婚禮,并且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收取彩禮的一方,把這一部分財產帶到新組成的家庭的話,依據最高法對《婚姻法》實施解釋最新頒布的法律規定,就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的認定包括兩個方面:
(1)具有財產屬性,即具有金錢價值,且受到法律保護。
(2)該財產的形成時間在婚前。即使該財產在婚后變更財產行使(譬如現金買了房),產生收益(譬如股權分紅)仍然為婚前財產。但婚前財產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與婚內財產混同的,不再認定為婚前財產。
我記得有人回復過,準備好相應房子資料,證明取得產權在結婚之前,單獨開立一張銀行卡,然后賣了多少,放進去,備注做好,買賣協議放好,這張卡完全不能有其他收支,新買房子不可貸款,全部從這張卡出去,房子只寫一個人。
購買時間。產權登記證時間都可以證明。
必須依法豋記的財產,以財產豋記時間與結婚豋記時間相比較,婚前婚后一目了然。
不需豋記的財產,以購買時間與結婚豋記時間相比較,婚前婚后好區分。
除此之外,誰主張誰舉證。不能證明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錢是沒有記號的,你婚前的房子現在賣了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只有去公證處公證一下,或者自己做個合同約定,讓愛人簽字,以保障你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