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拘留幾天
如果僅僅是借錢沒有還,那是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訴,法院判決歸還的時,借款人惡意不還,就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要坐牢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借錢不還是讓債權人十分頭疼的問題,因此,債權人很關心借錢不還會受到什么處罰?比如借錢不還拘留幾次?律圖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希望幫助您解決遇到的問題。
一、借錢不還拘留幾次
如果僅僅是借錢沒有還,那是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訴,法院判決歸還的時,借款人惡意不還,就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要坐牢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認定
(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與妨害公務罪的界限
首先,妨害公務罪指向的對象是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指向的對象是已生效的判決、裁定;其次,妨害公務罪的方法必須是用暴力、威脅的方法,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不要求用這種方法。但是,往實踐中,有的當事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往往表現為司法工作人員到現場強制執行判決、裁定時(如強制拆除違章建筑、強制搬遷時),當事人用對執行人員實施暴力的方法阻礙執行,這既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務的特征,通常認為,對執行人員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礙執行判決、裁定,因此,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更為恰當。
(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的界限
當事人以暴力阻止司法工作人員執行判決、裁定,其暴力程度應以造成輕傷害為限度,如果行為人在抗拒判決、裁定執行過程中將執行人員或協助執行人員打成重傷甚至殺害的,則應按牽連犯的原則,從一重罪按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處理。
(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與提出申訴的界限
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依法具有提出申訴的權利。有些當事人在提出申訴時不冷靜,可能會對有關執行機關的人員發生頂撞,只要他未抗拒執行判決、裁定的,就不能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如果是因為原判決失當或者當事人客觀上確有困難,致使判決無法執行的,不能對當事人定罪,而應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判決作適當改變。如果由于執行人員執行手續不完備,態度蠻橫粗暴等工作錯誤而導致當事人抵制執行判決、裁定的,也不宜對當事人定罪。而應在糾正執行人員工作錯誤的基礎上再執行判決、裁定,對于行為人只是消極地不執行判決、裁定或者抗拒執行情節輕微的,也不應作為犯罪處理的,而應先行教育,進而可強制執行。
(四)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解釋,下列情形屬于“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