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約定離婚時有效嗎?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三、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在婚姻家庭內部對夫妻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基于兼顧婚姻家庭穩定和市場交易安全,它不能對抗善意的婚外第三人,附相關法律規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一、婚姻家庭財產所有制形式可以分為共同財產所有制,分別財產所有制,混合所有制。
依照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的法律性質
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本質上屬于契約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雙方應當遵守履行,因此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理所應當具有法律效力。
三、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在婚姻家庭內部對夫妻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基于兼顧婚姻家庭穩定和市場交易安全,它不能對抗善意的婚外第三人。
綜上所述,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對夫妻之間具有法律效力,基于合同相對性原理對善意的婚外第三人不具有約束力。
只要是這份婚內財產協議是在你們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簽定的,而且協議的內容未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對簽約的雙方都有約束力。
附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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