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債務并且派人暴力討債該如何追究?
這仍然是標準的搶劫犯罪,且屬于情節嚴重,依法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行為。
為什么這么說呢?
一,所謂‘’搶劫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暴力丶脅迫或其它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是搶劫罪。本案例中,雖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虛構債務‘’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達到混淆視聽掩人耳目掩蓋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實質,頂多能增添辦案機關的難度而己,同時犯罪嫌疑人采取‘’虛構債務‘’手段,說明其搶劫犯罪是有預謀的;既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暴力‘’手段,既毆打或強制的手段正符合搶劫罪構成的客觀表現方面的要求;當場劫取價值達三十萬元的汽車,這說本案系實施終了的犯罪既遂行為,‘’價值三十萬元‘’,如果辦案機關通過物價部門鑒定該被搶車輛確屬價值在三十萬元的,按照‘’兩高’’關于辦理搶劫犯罪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比照盜竊罪的數額認定的規定,‘’兩高‘’關于盜竊罪數額規定達到三十萬元以上(含三十萬本數)者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二,對于搶劫財物達到‘’數額特別巨大‘’刑法是如何規定懲罰的呢?刑法二百六十三條規定對干搶劫‘’數額特別巨大‘’者,,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丶無期徒刑丶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本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搶劫財物數額已剛剛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所以,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怎么追究?由于搶劫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利的重罪,依法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公訴類刑事案件,受害者應立即向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犯罪嫌疑人搶劫犯罪的刑事責任。
當然是屬于犯罪。屬于搶劫罪,虛構債務只是他的一種手段,主要是用暴力手段來獲取三十多萬的車子,這是搶劫罪的一種表現形式。但是這其中就有一個關鍵點在于是否有虛構債務,是否存在這個債務?如果存在,那么就不夠成搶劫罪,有可能構成尋性滋事罪。
現實中,一般都是有債務的前提下才會去討債,題主最好還要是搞清楚、問清楚為好。
?虛構債務,派人暴力討債,抱走車輛,屬于較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也是團伙犯罪集團,這伙人給社會給人民群眾帶來提心稱擔不平安、不安全感!要一網打凈!要根據犯罪輕重分別予以不同年限的判刑入獄,給社會給人民群眾一個平安太平的生活日子。
屬于犯罪了,首先任何事都需要證據,你說的虛構債務,就說明對方沒有相應的債務證據,并且在你非自愿的情況下,他無權對你的任何財產進行非法占有,而且是價值30萬的車,數額巨大,這屬于情節較為嚴重的搶劫罪。我建議你到當地派出所咨詢警務人員,報案處理,對這種嚴重危害社會的暴力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請相信我們的人民警察,會還你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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