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民事侵權案件怎樣選擇管轄法院?
民事侵權案件的法院管轄,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協(xié)商侵權案件的管轄法院。
1、民事侵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被告是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能確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注冊地或者登記地為住所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
2、民事侵權案件管轄的特別規(guī)定。
(1)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lián)p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3)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4)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法院管轄。
(5)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立案解答。
?法理≠情理≠社會道義?
第一,普通侵權案件規(guī)定。
1 侵權案件由侵權地管轄。
侵權地包括侵權行為地和侵權結果地。
2 被告住所地。
第二,侵權行為地的范圍。
1 侵權行為實施地。
2 侵權行為發(fā)生地。
一般情況下,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行為發(fā)生地兩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點。但也存在兩地不一致的情況。
第三,侵權行為結果地。
侵權行為結果地是指行為造成的侵權后果的所在地。
第四,被告住所地。
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主要辦公地等。需要說一下的是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指的是最近一年持續(xù)居住生活的地址,但是住院一年等特殊情況不算;戶籍遷出不滿一年的以原戶籍地為其戶籍地。
綜上,侵權訴訟可以選擇的管轄法院主要包括:侵權行為地,侵權結果地,被告住所地,等等。至于選擇哪個法院,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選擇最有利最方便維權的法院。
首先,一般規(guī)定。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你既可以選擇侵權行為地,也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這是一般規(guī)定,針對侵權案件還有特別的規(guī)定。
其次,特別規(guī)定。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再次,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也就是說,你可以在行為地或者結果地任一法院起訴。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最后,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
你如果是單純的民事侵權,就參照我說的一般規(guī)定;如果是網絡侵權或產品服務侵權就參照我說的特別規(guī)定。以上為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當然是以有利于原告而依法選擇管轄法院。被告居所地、居住地(連續(xù)居住半年以上)、侵權行為地、侵權結果地的法院均可選擇。如果侵權人在國外,還可選擇原告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