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如何正確區分?
婚后由夫妻一方的老人出資購買的房產并且房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房產是屬于老人贈送的房產,不視為夫妻共同所以,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只能在房產登記人的名下,婚后購買房產的時候有公證贈與合同的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現在的婚姻法中對于夫妻購買但是已經公證了贈送給另一方,這種贈與合同也是具備法律效應的,在離婚的時候也不視為夫妻共同的財產,現在像這樣的情況還是很多見的,夫妻購房但是房產證的名字是父母或者孩子一方,那么這種房產在離婚的時候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贈與的房產,除非還有另外的約定公證。
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時代,很多人都有危機,如果婚姻真的保不住,那么財產也就成為退而求其次的東西,在財產中房產是最重要的,尤其是一線二線的房價已經很高了,如果離婚已經成定局,那么針對婚后的房產就需要有一個清晰的處理方式,那么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如何正確區分呢?
在很多人的意識中婚后買房肯定是屬于共同財產的,其實不然,在以下的幾種情況下即便是婚后購買的房產也不一定的共同房產。
- 婚后由夫妻一方的老人出資購買的房產并且房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房產是屬于老人贈送的房產,不視為夫妻共同所以,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只能在房產登記人的名下。
- 婚后購買房產的時候有公證贈與合同的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現在的婚姻法中對于夫妻購買但是已經公證了贈送給另一方,這種贈與合同也是具備法律效應的,在離婚的時候也不視為夫妻共同的財產。
- 婚后購房如果房產證上是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像這樣的情況還是很多見的,夫妻購房但是房產證的名字是父母或者孩子一方,那么這種房產在離婚的時候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贈與的房產,除非還有另外的約定公證。
以上幾種情況在婚后買房都不是屬于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也會按照具體的規范來分割,一般情況下另一方是無法分的房產的。當然正常的情況來看婚后買房還是屬于共同財產的,以下幾種就是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的規定。
- 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是屬于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有共同分割的權利,如果一方要房產另一方不要就可以給另一方資金上的賠償,但是如果兩方都需要就只能通過拍賣的方式來解決。
-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離婚的時候也需要按照出資的情況來判定,并不是平分房產,當然如果在婚前已經有說明是另外對待的。
- 如果夫妻婚后購買的房產,但是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是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并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名字而作為依據。
其實《婚姻法》對于共同財產現在還是稍有改動的,以往只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在離婚的時候都視為共同財產,但是現在如果是婚前的房產不管加不加名字都不享有分財產的權利,只能按照個人婚前財產來算。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后共同還房貸,像這種情況房產也不是屬于共同財產。但是在離婚的時候會按照銀行的流水賬來判定給對方資金上的補償。所以在婚后買房的問題上也存在一些誤區,想要維護好個人的利益就要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并且對于婚后的財產也要盡可能的保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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