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怎么分割
父母出資: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為一方所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的,房產為子女一方所有。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為夫妻共同所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因此,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的,沒有特殊申明,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房產。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為登記人一方所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一款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四、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為夫妻雙方按份所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婚后A爸媽全款買房登記在A名下,這房子肯定是A的嗎?
解讀:對,原因:《婚姻法》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房子是A的父母出錢買的,寫了AB的名字,這房子屬于他倆嗎?
解讀: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原因:如過沒有“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出資也會被認定為贈與夫妻二人,歸雙方共有。即使AB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款。
根據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的離婚財產分割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也就是說,法律明文規定,離婚分配財產是夫妻共有的財產,由夫妻雙方平均分配。離婚并不必然導致子女獲得財產。但子女享有繼承權,或者讓父母以贈與的形式將其財產轉到你名下。
再回答第二個問題:父母離婚,孩子名下房產分割嗎?
回答是:夫妻離婚是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財產的。
《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只能分割屬于夫妻兩個人婚姻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既不能分割屬于各自的個人財產,也不能分割分配屬于他人名下的財產。既然財產登記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權就是屬于孩子的,而不是離婚的父母。
那么,孩子名下的房產該如何處理?
如果孩子還未成年,夫妻離婚后,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繼續以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身份,替孩子管理名下的財產,直到其成年。
很多夫妻因為擔心遺產稅等原因,把房子落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這種情況可能會有法律上的風險和麻煩。比如當夫妻離婚,這房子到底能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就將是一個有極大爭議的難題!
夫妻離婚法律上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名下的房產分割時,沒孩子的份,這個沒有什么爭議,也不用多說。有爭議的問題是:孩子名下的房產算共同財產嗎?
一般來講,依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以產權登記為準,既然登記在孩子名下,正常來看,這是孩子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間如果想分割,原則上是不可以的。
當然,有人說這孩子又沒出錢,房子實際上是父母給他的,房產手續也是父母給辦的,現在孩子仍未成年,一切都是家長說了算,既然如此,父母也可以收回呀!
這個觀點在法律上同樣存在問題。父母出錢給孩子買房,性質上屬于贈與。未成年人接受贈與很簡單,但是想從未成年人名下拿走贈與財產就很難了!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的相關規定,由于接受贈與是受益行為,所以未成年人的父母完全可代其接受。但是,如果把未成年人名下的財產處分掉,比如贈與他人,就是分割未成年人利益和行為,法律不允許。
而贈與一旦完成,比如房產完成過戶,錢款完成交接,就不能隨意反悔了。所以,大原則上講,父母可以贈給未成年子女房產,一旦完成贈與,財產歸子女。父母離婚時不能分割該房產。當然,未成年人的房產,可由其監護人代為保管。但不能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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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一般處理原則,但也有例外。在個別案件中,如果經法院審查有證據顯示,父母將房產放在未成年人名下,不完全是贈與的意思表示,而是家庭共同財產的一種處理方式,也不排除以不動產物權的登記分為對外效力和對內效力兩方面為依據,突破房產登記權屬的限制,將房產作為家庭財產進行分割。這樣的案例不多,但也確實存在。
謹慎角度講,父母還是盡量不要把房產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上述麻煩只是諸多可能發生的麻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