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爭奪孩子撫養(yǎng)權孩子歸誰
父母爭奪孩子撫養(yǎng)權孩子歸誰
離婚如何得到孩子的撫養(yǎng)權?離婚時子女撫養(yǎng)權如何確定?我首先要回答的是,提這個問題的人,把對孩子的監(jiān)護權與撫養(yǎng)權給混淆了。
離婚后未成年孩子跟誰生活,因為未成年的孩子是還沒有完全法律行為責任的人,必須在監(jiān)護人的規(guī)范下,遵紀守法,這就是對孩子的監(jiān)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每個離婚的男女,對親自生育或者共同領養(yǎng)的未成年的孩子,都負有在教育方面,醫(yī)療方面,以及生活方面的共同撫養(yǎng)責任和義務,直道孩子年滿18歲終止撫養(yǎng)。
如果夫妻倆是協(xié)商離婚的,可以協(xié)商孩子未來的監(jiān)護權歸誰。從民政局拿到離婚證開始,夫妻倆所簽的離婚協(xié)議,就具有與法律相同等的合法性產生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的雙方在對孩子以后的監(jiān)護權歸誰這個問題上產生了分歧,只有上法院打官司離婚。法官在對孩子的監(jiān)護權應該判給誰,首先會征求孩子的意見,看孩子愿意跟父親,還是母親生活,然后再綜合男女各方的經濟收入以及家庭環(huán)境,哪一個更適合孩子的健康成長,就會將孩子的監(jiān)護權判給優(yōu)勝方。
對于孩子撫養(yǎng)權的這個問題,首先夫妻雙方是能協(xié)商的還是要先協(xié)商解決。我特別不贊成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拿孩子作為籌碼,因為夫妻雙方離婚,本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就已經造成了影響,如果再拿孩子作為籌碼,那孩子是不是太可憐了呢?所以我通常都是建議當事人離婚的時候,財產你可以爭,但是孩子沒有必要爭得歇斯底里!
因為有很多人爭奪孩養(yǎng)孩子撫養(yǎng)權的目的,就是不想讓對方看孩子,其實這個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
因為法律規(guī)定了一方獲得孩子的撫養(yǎng)權,但是你不能阻撓對方來探望孩子,探望孩子是對方的權利,這不僅是對方的權利,而且是對孩子身心健康有很嚴重影響的。如果你爭奪撫養(yǎng)權,就是為了不讓對方來看孩子,這種情況下是違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不利的。
所以我們建議當事人對于孩子撫養(yǎng)權還是要心平氣和的去協(xié)商,因為你們只有協(xié)商好了,孩子才能夠健康平安的長大。
如果實在協(xié)商不成,那么按照法律規(guī)定,一般兩歲以下的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超過十歲的孩子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2至10歲之間的孩子,就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了,這個就需要法官來根據自由裁量權來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了。
所以你看,與其讓法官來猜你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還不如你們雙方自行協(xié)商,因為孩子撫養(yǎng)權雖然歸你了,也不代表你就能一直養(yǎng)著這個孩子不讓對方看,所以孩子撫養(yǎng)權歸誰,其實意義并不太大。
而且也不是說誰擁有了孩子的撫養(yǎng)權,誰就能夠多分財產,這個是不會產生很巨大的影響的。
所以建議大家在離婚的時候,既然已經離婚了,就好聚好散吧,看著孩子的面上,將來大家還要見面,就不要見面三分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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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男方一家要搶奪孩子的事,我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他是真的搶孩子,但沒有真心,有句話說得好,‘做母親從懷上小孩就開始了,而做父親要從生下小孩時起。’又有句話說,‘寧跟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這就是說明,孩子和母親的關系比父親要親,如果不是強扯上的所謂姓氏的關系,父親和母親真沒什么可比性,就是動物界,也是帶幼崽的母親居多。對父親來說,孩子的意義就是私有財產的意義,姓氏實際上就是一個私有財產的標志,父親說心疼孩子,不如說心疼自己的財產,所以,他搶的是自己的私有財產,不信且看,搶的大多都是男孩子,因為傳統(tǒng)思想認為,女孩是別家人。
二、他不是真的搶孩子,是蓄意的,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他的心根本不是小孩身上,他是以小孩來要挾孩子母親,他知道孩子母親心軟,他想取得更多的財產,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這種情形,一個離婚母親,凈身出戶,含辛茹苦地帶大小孩,當然,這還不是他最終的算計,他的算計在于,等他老了,還可以找到他沒有撫養(yǎng)過的孩子,讓他贍養(yǎng)自己,誰叫法律規(guī)定好的,孩子可是逃不掉的。
三、他可能是真心的,他認為母親帶不好孩子,他會好好帶在身邊,能保障孩子的生活,當然,這種情形不排除有,也有情深義重的好父親,也有薄情的母親,這種父親會為孩子著想。
但是之后,若父親再婚,有后母就變成了后爹,母親若再婚也難以再照顧到孩子,到時孩子過得可想而知,所以,奉勸踏進婚姻的人,請珍惜婚姻,珍惜配偶,別去做傷害配偶的事,別動不動就離婚,因為,離婚的痛苦不是只有你們兩人承受,還有孩子。
說到權利,一半的一半,男方女方權利一樣,沒有誰比誰多,僅僅看你是不是更適合撫養(yǎng)小孩而已。
這個沉重的話題我不愿意再回答,家族很和諧,沒有離過婚的!沒有辦法了解這個問題!為什么作者不好好提倡讓家庭!讓有情人終成眷屬!有正能量的事!反而多次對離婚!爭奪女兒的撫養(yǎng)權,還有離婚后共同該分擔的什么責任!這些沉重的話題多次感興趣!不知何意!說話性直,望諒解!現(xiàn)在80后,90后本身對愛情和婚姻都感到絕望了!為什么不多給他(她)想辦法,傳播些正能量讓他(她)豎立愛情的信心,早日脫單,過上幸福的生活呢?無論誰爭到女兒撫養(yǎng)權,女兒缺爹少娘,小小年紀就不幸,心中將來會有陰隱的,作為親生父母心中難道沒有虧嗎?人不能太自私了!女心慢慢也會長大成人!有天也會結婚生子的,你讓她如何面對!如果她心中向陽,還能幸福三代!如果她心中有陰影,也許會禍害三代!俗話說:娶妻娶賢不娶貌!嫁人嫁心不嫁財!如果為女兒著想!還是不離為好!作為親生父母就不會為了女兒以后好好考慮考慮!男人娶錯妻會禍害三代,女人嫁錯人頂多犧牲一代!作為母親,應母為子則剛,我個人認為作為母親什么條件都比不上孩子重要!寧跟要飯娘,也不跟當官的爹!所以做為母親一定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陳述利弊爭取女兒的撫養(yǎng)權!要知道女兒是你十月懷胎,頂著生死生下來的,給著金山也不要放棄!不要輕易放棄你的女兒,她永遠是你的寶貝!是你的貼心小棉襖,雖然可能生活會艱苦些!想想堅強的千千萬萬的母親!你就會越活越有勁,幸福的生活在美好的明天!為了親生女兒以后的幸福生話,不要輕言放棄撫養(yǎng)權!加油!前提是你一定要潔身自好!不給別人任何抓著你把炳的機會!相信法律!相信正義!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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