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后,想把兒子的撫養權要回來。這個關聯到一些法律上的問題,不是你想要回來就要得回來的。因為在你們夫妻倆離婚的時候,法院已經明確地把你兒子的撫養權判給了對方,你肯定也在協議書書上簽過字,也就是說你已經同意把撫養權判給了對方,在想要回來就沒有那么容易了。
題主真的想要把撫養權要回來,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你還說的家人同意,這個你就要首先把你家人的思想工作做通,再和你的前夫〈妻〉去協商,如果對方不同意變更撫養權,那么你就只有走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起訴,具體事項可以咨詢律師事務所。
這要看情況而定呢。
第一,孩子在那邊家庭生活的不好。如果是這樣,就算現在離婚了,你也可以要回撫養權,畢竟你是親媽,孩子在媽媽身邊,身心各方面都會得到更好的。
第二,孩子強烈希望跟媽媽在一起。這樣的話,可以跟前夫商量,畢竟孩子的意愿是最重要的。如果前夫也同意,就可以把孩子接過來。
第三,你的經濟條件很好,現在的家庭也樂意接受。這是最重要的一個條件。如果是這樣,你可以考慮要回撫養權,不然的話,即使要回來也是麻煩。
所以,你的好好的把各方面條件都考慮好,不能光憑自己的意愿做事,那樣會對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
這個問題肯定需要各方面都要協商好,家人不同意肯定也有他們的道理無非是擔心你照顧不過來,太辛苦,誰的父母不疼自家的孩子,首先你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先要看一下你的經濟條件允不允許,如果經濟條件無法保證你和孩子的正常開銷,沒有辦法給孩子提供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還是先把這個問題解決好了之后再考慮扶養權的問題也不遲,這個問題解決了,自己有穩定生活,在對父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父母雖然不會立刻答應,也會為了自己的孩子慢慢考慮接受的。
還有就是既然孩子的撫養權在對方手里,他方在你爭奪撫養權的時候放手還可以,如果不放手呢?這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因為如果他方不放手,你也堅持要爭的話會比較麻煩,可能這也是父母不同意的一個方面。
所以先要把自己的生活過好,有一個穩定的生活物質基礎,讓父母對你放心,這樣在跟父母好好溝通,表明你的態度,讓父母覺得即使孩子跟著你,你的生活質量也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讓他們比較放心,這樣你的父母也會比較好接受。
離婚后的撫養權不是想要就能要得回來的,沒有特定理由是不會支持的!
按樓主所說離婚后想把兒子的撫養權要回來家人不同意,這個家人顯然不是指前配偶,而是現在家庭里的人,不管是父母還是現配偶。但從法律角度講,離婚后想變更撫養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法律上有兩個途徑:
1、與現在撫養孩子的一方協商一致,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
坦率地說,這種情況并不多見。國內離婚的夫妻罕有愿意把爭到手的撫養權主動讓給對方的。
2、協商不成,以起訴的方式要求法院判決變更撫養權。
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要變更就只能起訴了,但是并不是說你起訴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前曾有要離婚的丈夫有過這樣的想法”離婚時因為孩子不到兩歲所以判給了女方,那我就等孩子兩歲以后再起訴要求重新確定撫養權!“可這個想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
原則上來講,離婚時一旦確定了撫養權歸屬,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否則沒有特別的證據證明現撫養孩子的一方確實對孩子不利,否則法院通常是不會支持變更撫養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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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主先要想清楚自己有沒有法律上變更撫養權的機會和權利,如果連這個機會都沒有,就不用自尋煩惱去跟家人溝通了。如果有這個機會,也要看是什么樣的”家人“不同意,如果是父母,其實在自己有能力撫養的情況下,不必太在意父母的意思。如果是現配偶,那確實就不好辦了,只能自己選擇了。
謝謝邀請。這孩子的撫養權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除非對方自愿變更撫養權給你。否則,從法律上來說法院會把孩子判給家庭經濟條件各方面都更好的一方,能讓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如果當初,孩子的撫養權就是法院判給對方的,現在你很難拿回撫養權,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或者是能證明自己有更好的條件,能比對方更適合照顧孩子。
如果,沒有這些條件,你就是想拿回撫養權,恐怕也不會如意的。況且家里人不支持你,那么你拿回撫養權之后,沒有家里人的幫扶,你一個人帶著孩子也很難。如果對方確實能給你的孩子更好的教育和更好的條件,那么你為了孩子也要忍痛割愛,讓他擁有更好的生活才是對他最真的愛。
盡量跟對方保持一種和平的關系,你時常也可以去看看孩子,接孩子過兩天,出去玩一玩。這樣既不違背你家人的意愿,相信對孩子也是最好的。